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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上光武帝纪第一上: : 庚辰,封功臣皆为列侯,大国四县,余各有差。
卷一下光武帝纪第一下: : 冬十月庚辰,幸宜城。
卷三肃宗孝章帝纪第三: : 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卷四孝和孝殇帝纪第四: : 庚辰,赐京师民酺,布两户共一匹。
卷五孝安帝纪第五: : 五年春正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卷六孝顺孝冲孝质帝纪第六: : 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许敬免。
卷七孝桓帝纪第七: : 夏五月庚辰,尊博园匽贵人曰孝崇皇后。
卷八孝灵帝纪第八: : 庚辰,司徒杨赐免。
卷九孝献帝纪第九: : 庚辰,董卓杀城门校尉伍琼、督军校尉周珌。
卷三十下郎顗襄楷列传第二十下: : 其闰月庚辰,太白入房,犯心小星,震动中耀。
志第二律历中: : 岁在庚辰
志第三律历下: : 庚辰│庚子│庚申│甲子一
志第八祭祀中: : 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阳西北戌亥之地,礼比太社也。
志第十天文上: : 庚辰为济阴,壬辰为东平、任城,凡八郡。
志第十一天文中: : 《古今注》曰:“六月庚辰,月入毕中。
志第十六五行四: : 九年三月庚辰,陇西地震。
志第十八五行六: : 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
魏书·武帝纪: : 注[一]魏书曰:庚辰,天子报:减户五千,分所让三县万五千封三子,植为平原侯
魏书·文帝纪: : 秋七月庚辰,令曰:"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于下也。
魏书·明帝纪: : 庚辰,皇后毛氏卒。
魏书·三少帝纪: : 闰月庚辰,康居、大宛献名马,归于相国府,以显怀万国致远之勋。
卷一魏书一武帝纪第一: : 【魏书曰:庚辰,天子报:减户五千,分所让三县万五千封三子,植为平原侯,据
卷二魏书二文帝纪第二: : 秋七月庚辰,令曰:"轩辕有明台之议,放勋有衢室之问,皆所以广询於下也。
卷三魏书三明帝纪第三: : 庚辰,皇后毛氏卒。
卷四魏书四三少帝纪第四: : 闰月庚辰,康居、大宛献名马,归于相国府,以显怀万国致远之勋。
卷三帝纪第三: : 庚辰,太原王瑰薨。
卷五帝纪第五: : 庚辰,东海王越出镇许昌。
卷六帝纪第六: : 庚辰,赦五岁刑以下。
卷七帝纪第七: : 庚辰,赦百里内五岁以下刑。
卷八帝纪第八: : 十一月庚辰,车骑将军庾冰卒。
卷九帝纪第九: : 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卷十帝纪第十: : 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