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省Return to the first page
列传二百十二: : 鸿章覆奏:“川省习尚钻营,棠遇事整顿,猾吏造言腾谤。
列传二百十三: : 又奏:“川省差役捕盗,传证起赃,辄纠多人,持械搜掠,名曰‘扫通’者,此与
正文·列传二百二十一: : 秉章奏治川省团练,孙贻与秉章左右议不合,引疾请罢。
列传二百二十七: : 川省釐、捐两项,协拨饷需,以千百万计。
列传二百三十五: : 关川省数十万盐丁运夫生计,因抗疏力争,言:“按年减运,则未运者将尽化为私
列传二百五十八: : 川省继之。
正文·列传二百七十五: : 时川省彫敝,松龄加意抚绥,流亡渐复。
列传二百七十六: : 四川省有汪兆鼎。
列传二百八十三: : 值川省争路事起,哥匪张国怔与裁缺千总黄义库,侦知宁远军队出防,城中无备,
列传二百九十九: : 而川省令箭方至。
列传三百十二: : 向归川省管辖。
卷七·本纪第七: : 置四川省于成都。
卷一十四·本纪第十四: : 将四川省兵五千赴缅省,仍令其省驻缅近地,以俟进止。
卷一十五·本纪第十五: : 迁四川省治重庆,复迁宣慰司于成都。
卷二十五·本纪第二十五: : 敕萧拜住及陕西、四川省臣各一员护送周王之云南,置周王常侍府,秩正二品,设
卷二十六·本纪第二十六: : 今四川省诸臣皆预,非便,请如旧制。
卷二十九·本纪第二十九: : 秃思帖木兒、陕西行省左丞廉惇之四川省,翰林侍讲学士帖木兒不花、秘书卿吴秉
卷三十四·本纪第三十四: : 遣使赐云南、四川省臣、行枢密院臣以上尊。
卷三十五·本纪第三十五: : 中书省臣言:“四川省臣塔出、脱帖木兒等讨云南,以十一月九日领兵至乌撒周泥
卷三十六·本纪第三十六: : 仍乞改属四川省,隶永宁路,冀得休息。
卷四十一·本纪第四十一: : 立四川省检校官。
卷八十二·志第三十二: : 四川省所辖地分富实民户,有能入粟赴江陵者,依河南省入粟补官例行之。
卷九十二·志第四十一下: : 革罢四川省所辖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立忠孝军民府。
卷九十三·志第四十二: : 四川省一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四石。
卷九十四·志第四十三: : 四川省曰成都、嘉定,云南省曰威楚、丽江、大理、金齿、临安、曲靖、元江、罗
卷九十六·志第四十五上: : 四川省富实民户,有能入粟赴江陵者,依河南省补官例行之。
卷九十八·志第四十六: : 四川省军官阙员,诏:“依民官迁调之制,差人与本省提调官及监察御史同铨注。
卷九十九·志第四十七: : 调四川省蒙古、汉军四千人,命万户囊加部领,赴云南镇守。
卷一百四十二·列传第二十九: : 四川省举充船桥万户。
卷二百七·列传第九十四: : 分其兵授四川省丞相察罕不花领之。
辛亥四川路事纪略: : 川省京官甘大璋等前奏款靠租捐,专害农民小户,非数十年不能凑成一股,利永绝
卷十三·军备志: : 应照四川省屯练之例,毋庸归营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