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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周易序卦传第十: : 在于上立敬也。
卷十一周易杂卦传第十一: : 卑有数,礼之文也。
提要: : 朱彝《经义考》所补考)等三十五家之说。
周易集解原序: : 逮乎天地卑,君臣位列,五運相繼,父子道彰。
卷一: : 见据位,临长群阴,德施于下,故曰“德施普也”。
卷二: : 柔居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
卷三: : 王氏注云:处得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
卷四: : 六五以阴处位,帝者之姊妹。
卷五: : 阳宾坤。
卷六: : 侯果曰:位正居,为无妄贵主,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卷七: : 王弼曰:刚柔卑,得其序也。
卷八: : 五得位,据四应二,以天下为家,故曰“王大有家”。
卷九: : 位也。
卷十: : 去卑事,故曰“征吉,无咎也”。
卷十一: : 神敬客之义也。
卷十二: : 涣其群民得位承,故“元吉”也。
卷十三: : 天地卑,乾坤定矣。
卷十四: : 故天下之民之,得为事业矣。
卷十五: : 荀爽曰:卑贵贱,衣食有差,谓之“理财”。
卷十六: : 谦而光,荀爽曰: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也。
卷十七: : 乾而在上,故“为首”。
蒙卦(第四): :   六五之位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泰卦(第十一): : 六五以阴居位,有“帝乙归妹”之象焉。
大有卦(第十四): : 柔得位,大中。
谦卦(第十五): : 谦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临卦(第十九): : 六五以柔居而应于二,方其未足而收之,故可使为吾用。
晋卦(第三十五): : 夫以五之而下与四争,其所附则陋矣,故虽失所当得,“勿恤”,而往则吉。
鼎卦(第五十): : 故孔子曰:“德薄而位,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
卷上: : 巍巍高。
易纬是类谋: : 宗术,修孔所定之书也。
郑氏周易赞: : 又曰:天地卑,乾坤定矣。
卷上: : 酒簋贰,用缶,内约自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