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頁
捲四周易下經鹹傳第四: : 行之物也。
捲五周易下經夬傳第五: : 趾行以,求勝也。
捲六周易下經豐傳第六: : 營作所使之具也。
捲七周易係辭上第七: : 以為來之利,故錯其剛柔,察其態度,而擬於形容,象其物冝,故謂之象。
捲八 周易係辭下第八: : 死期至。
捲九周易說卦傳第九: : 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捲十周易序卦傳第十: : 知之同而進之以同人。
捲十一周易雜卦傳第十一: : 方見矣,民之歸矣,故不遷而建侯利也。
提要: : 以祛來之疑。
捲一: : 陽氣施,聖人顯,此文王免於羑裏之日也。
捲二: : 天地閉,賢人必隱,懷智苟容,以觀時釁,此蓋甯戚、籧瑗與時捲舒之爻也。
捲三: : 此天氣刑殺,聖人用師之卦也。
捲四: : 以襲之,故曰“伏戎於莽”。
捲五: : 其晦冥,退入宴寢而休息也。
捲六: : 坤卦盡,則復陽來。
捲七: : 則消陽,故“利正”。
捲八: : 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
捲九: : 死其至,故“不見其妻,兇”也。
捲十: : 卒之士,使為諸侯,故曰“徵兇,居貞吉”。
捲十一: : 八月九月藏之時也。
捲十三: : 逆知來之事,占其吉兇也。
捲十四: : 為法象太極,理縱可通。
捲十五: : 死其至,妻其可得見邪。
捲十六: : 崔覲曰:君子動有所為,必自揣安危之理,在於已身,然後動也。
捲十七: : 以順性命之理,虞翻曰:謂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以陽順性,以陰順命。
乾卦(第一): : 皆有求也。
屯卦(第三): : 若害之,霽而後見其功也。
蒙卦(第四): : 戰於內以求自達,因其欲達而一發之,迎其正心,彼沛然而自得焉。
師卦(第七): : 然在軍則不可,故曰“貞兇”。
比卦(第八): : 知終身貞之,故再筮而後從。
小畜卦(第九): : 安歸哉!故卦以為“不雨”,而爻不免於雨者,勢也。
履卦(第十): : 豈其自能哉!必有待於人而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