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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周易下经咸传第四: : 行之物也。
卷五周易下经夬传第五: : 趾行以,求胜也。
卷六周易下经丰传第六: : 营作所使之具也。
卷七周易系辞上第七: : 以为来之利,故错其刚柔,察其态度,而拟于形容,象其物冝,故谓之象。
卷八 周易系辞下第八: : 死期至。
卷九周易说卦传第九: : 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卷十周易序卦传第十: : 知之同而进之以同人。
卷十一周易杂卦传第十一: : 方见矣,民之归矣,故不迁而建侯利也。
提要: : 以祛来之疑。
卷一: : 阳气施,圣人显,此文王免于羑里之日也。
卷二: : 天地闭,贤人必隐,怀智苟容,以观时衅,此盖甯戚、籧瑗与时卷舒之爻也。
卷三: : 此天气刑杀,圣人用师之卦也。
卷四: : 以袭之,故曰“伏戎于莽”。
卷五: : 其晦冥,退入宴寝而休息也。
卷六: : 坤卦尽,则复阳来。
卷七: : 则消阳,故“利正”。
卷八: : 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
卷九: : 死其至,故“不见其妻,凶”也。
卷十: : 卒之士,使为诸侯,故曰“征凶,居贞吉”。
卷十一: : 八月九月藏之时也。
卷十三: : 逆知来之事,占其吉凶也。
卷十四: : 为法象太极,理纵可通。
卷十五: : 死其至,妻其可得见邪。
卷十六: : 崔觐曰:君子动有所为,必自揣安危之理,在于已身,然后动也。
卷十七: : 以顺性命之理,虞翻曰: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以阳顺性,以阴顺命。
乾卦(第一): : 皆有求也。
屯卦(第三): : 若害之,霁而后见其功也。
蒙卦(第四): : 战于内以求自达,因其欲达而一发之,迎其正心,彼沛然而自得焉。
师卦(第七): : 然在军则不可,故曰“贞凶”。
比卦(第八): : 知终身贞之,故再筮而后从。
小畜卦(第九): : 安归哉!故卦以为“不雨”,而爻不免于雨者,势也。
履卦(第十): : 岂其自能哉!必有待于人而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