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客返回主页
卷四十二昭二年,尽四年: : 其公家有宾客享食,公家有丧有祭,於是乎用之,言其不独共公身所用也。
卷四十五昭九年,尽十二年: : 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卷五十一昭二十四年,尽二十五年: : 二王后为宾客
卷五十二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 数相见不为宾客,故言“朝夕立於其朝,又何须设飨礼焉?其饮酒也。
卷五十四定元年,尽四年: : 以会宾客
卷五十九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 不自宾客也。
五行相胜第五十九: : 宾客交通,不劝田事,博戏 鸡,走狗弄马,长幼无礼,大小相瞄, 为寇贼,横
郊事对第七十一: : 宾客之牛尺。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 二曰宾客,二者,第二之杀也。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 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 : 宾客之牛角尺”是。
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尽三十一年) : : 宾客之谦谨,重门设守,主人之恒备。
卷三: : 二为宾客
卷十七: : 取三十以共乾豆宾客之庖。
第42节:第四章(9): : 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像煞读书人的,但
卷一一之一: : 诸侯饮燕其臣子及宾客之礼,其经云“遂歌乡乐、《周南·关雎》”,是用之邦国
卷一一之二: : 以礼见王及宾客
卷一一之四: : ”注云“在家所以接宾客”,则在家不服羔裘矣。
卷三三之一: : 卒章论事君子、见宾客之服,故以美女言之,是以《内司服》注引“《诗·国风》
卷四四之三: : 谓士大夫宾客有德者。
卷七七之三: : 道路送宾客者。
卷八八之一: : 宾客、食享、丧浴、祭祀,是其普用之事也。
卷九九之一: : 《仪礼·燕礼》是诸侯燕群臣、宾客之礼,因此成文,故天子、诸侯於国君皆云飨
卷九九之二: : 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
卷九九之三: : 是诸侯燕其群臣及宾客之礼。
卷十十之一: : 其意殷勤以留宾客,言不至於醉不得归也。
卷十十之三: : 二曰宾客,三日充君之庖,故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腢,为上杀。
卷十三十三之一: : 是主人供承之惠於宾客厚也。
卷十三十三之二: : 以献酬是宾客之事,因说群臣助祭而言之耳。
卷十四十四之三: : 因燕宾客,即与射於寝。
卷十五十五之一: : 王飨宾客,有牛俎,乃用鉶羹,故使采之。
卷十五十五之三: : 自养厚而薄於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