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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五魏书二十五辛毗杨阜高堂隆传第二十五: : 何至抱之赤子而可送葬也哉?"帝不从。
卷四十五蜀书十五邓张宗杨传第十五: : 生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
卷五十一吴书六宗室传第六: : 弟辅婴,贲自赡育,友爱甚笃。
卷五十八吴书十三陆逊传第十三: : 诛及婴,识道者尤之曰:"后世必受其殃!"及机之诛,三族无遗,孙惠与朱诞
卷六十吴书十五贺全吕周锺离传第十五: : 诛及婴
卷六十一吴书十六潘濬陆凯传第十六: : 先帝爱民过於婴,民无妻者以妾妻之,见单衣者以帛给之,枯骨不收而取埋
卷六十四吴书十九诸葛滕二孙濮阳传第十九: : 长老幼,无不毕见。
卷十九志第九: : 皇女虽在婴,臣窃以为疑。
卷二十志第十: : 非龀之谓也。
卷四十三列传第十三: : 简曰:"抱中物,何至于此!"衍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于情。
卷四十九列传第十九: : 诛及婴,所髡锁复百余。
卷五十列传第二十: : 君二父抱经乱,独至今日,尊伯为当世令器,君兄弟复俊茂,此尊祖积德之所
卷七十四列传第四十四: : 或得之抱,时人方之许、郭。
卷八十八列传第五十八: : 生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
卷九十二列传第六十二: : 声骇婴,而见毁绛灌之口,身离狼狈之灾。
卷九十七列传第六十七: : 乌纥堤一名大,性软弱,耽酒淫色,不恤国事。
卷一百列传第七十: : 有不同者戮及婴,由是死者十七八。
卷一百二十五载记第二十五: : 又破吐谷浑将大,俘获万余人而还。
卷一百二十九载记第二十九: : 以其将臧莫为太守。
卷九本纪第九◎后废帝: : 稚无遗,屠裂肝肠,以为戏谑,投骸江流,以为欢笑。
卷十四志第四◎礼一: : 皇女虽在婴,臣窃以为疑。
卷十五志第五◎礼二: : 非龀之谓也。
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四◎臧质鲁爽沈攸之: : 弱子婴就诛。
卷八十六列传第四十六◎殷孝祖刘勔: : 步氏祸及婴,而机、云为戮上国。
卷九十一列传第五十一◎孝义: : 存育幼。
卷九十三列传第五十三◎隐逸: : 渐免于
卷九十五列传第五十五◎索虏: : 祸加耄,罔顾善邻之约,不惟疆域之限。
卷九十七列传第五十七◎夷蛮: : 至于年耋齿,执讯所遗,将卒申好杀之愤,干戈穷酸惨之用,虽云积怨,为报
卷三十五列传第十六◎高帝十二王: : 二子在抱,亦见杀。
卷三十七列传第十八◎到捴刘悛虞悰胡谐之: : 婴抱疾,得及成人。
卷四十列传第二十一◎武十七王: : 老士庶,具令付狱。
卷五十二列传第三十三◎文学: : 婴脯脍,伊可熟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