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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第二: : 为制姻之礼;
汉书卷二十五上郊祀志第五上: : 氏传哀公三年传称『刘氏、范氏世为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
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六: : 霍禹、范明友、奉车霍山及诸昆弟宾为侍中、诸曹、九卿、郡守皆谋反,咸伏
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上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 谓公为于齐。
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 周礼同姓不为,故讳不称吴姬,而云孟子也。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十: : 谓冠、、吉、凶。
汉书卷三十四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 布旧与番君,故长沙哀王使人诱布,〔四〕伪与俱亡,走越,〔五〕布信而随
汉书卷四十张陈王周传第十: : 结,令伯具言沛公不敢背项王,所以距关者,备它盗也。
汉书卷四十七文三王传第十七: : 言其父自主也。
汉书卷四十九爰盎晁错传第十九: : 〔七〕师古曰:「昏谓姻配合也。
汉书卷五十七下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 常有消渴玻与卓氏,饶于财。
汉书卷六十一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 乌孙竟与汉结
汉书卷六十五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 而乱姻之礼,伤王制,其罪二也。
汉书卷六十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 故为娶,既非私窃,不须避讳,讳亦不可掩也。
汉书卷六十八霍光金日磾传第三十八: : 光与左将军桀结相亲,光长女为桀子安妻。
汉书卷七十一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 姻不绝,非国之制。
汉书卷七十二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 言其父自主也。
汉书卷七十六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 颍川豪桀大姓相与为姻,吏俗朋党。
汉书卷七十八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 〔二〕结内附,畔去匈奴。
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 姻之党隆,苟合僥幸,以身设利。
汉书卷八十二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 家之婚亲也。
汉书卷八十四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 宛令刘立与曲阳侯为,又素著名州郡,轻义年少。
汉书卷八十五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 公羊传曰『礼不称主人』,主人谓婿也。
汉书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 〔一〇〕贤家有宾及见亲,诸官并共,〔一一〕赐及仓头奴婢,人十万钱。
汉书卷八十七上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 违谓失姻时也。
汉书卷八十七下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 〔一三〕姻以时,男女莫违;
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第五十八: : 〔二〕姻者,居室之大伦也。
汉书卷九十酷吏传第六十: : 〔二〕其时两弟及两家亦各自坐它罪而族。
汉书卷九十三佞幸传第六十三: : 无姻之家也。
汉书卷九十四上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 言其父自主
汉书卷九十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 亲也。
汉书卷九十六下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 结重亲,畔绝匈奴,愿聘马?各千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