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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本纪第四十三: : 龙身并殿宇用五彩金,前有两爪。
卷七十一·志第二十二: : 铜楞道钉,无旒。
卷七十八·志第二十八: : 一品至三品许用间金饰银螭头、绣带,青幔,四品、五品用素狮头、绣带、青
卷七十九·志第二十九: : 涂金鈒,硃丝绳副之。
卷八十九·志第三十九: : 管铜局、筋局、锁兒局、钉局、雕木局。
卷九十·志第四十: : 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
卷一百三·志第五十一: : 与资束。
卷一百五·志第五十三: : 妇元有奁之物,尽归其父母。
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四十四: : 器仗,取一时之华丽,废为尘而无济,甚可惜也,宜从禁治。
卷一百六十七·列传第五十四: : 事安西王乎?惟意所向。
卷二百三·列传第九十: : 同学有为绘画塑业者,读《尺寸经》,阿尼哥一闻,即能记。
卷三十四·庄宗纪八: : 皇后出宫中奁银盆各二,并皇子满哥三人,谓宰臣曰:“外人谓内府金宝无数
卷四十九·列传一: : 后将出具银盆两口、皇子满喜等三人,令鬻以赡军。
卷六十三·列传十五: : 袨服靓,仆马炫耀,自外驰骋,笑语趋衙城。
卷一十四·唐家人传第二: : 因取奁及皇幼子满喜置帝前曰:“诸侯所贡,给赐已尽,宫中所有惟此耳,请
卷六十三·前蜀世家第三: : 号“醉”,国中之人皆效之。
卷六十五志第十八: : 名"泪";
卷二百七志第一百六十: : 宇文士及《台记》六卷
卷二百四十八列传第七: : 杖八以配兵。
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十三: : 汉,授隰州刺史,至郡决滞讼,一日释击囚百余,狱为之空,民情悦服。
卷三百六十四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俾妇人以耻之,故人人奋厉。
卷三十五·志第十六: : 饰法服,一遵旧制。
卷四十二·志第二十三: : 以上交椅并用直背银间、青丝涤结。
卷一百四·列传第四十二: : 婢妾效内人饰等数事。
卷一百三十·列传第六十八: : 独吉氏乃取平日衣服具玩好布之卧榻,资货悉散之家人,艳盛服过于平日,
卷二十二志第十七: : 妇人墨黄眉。
卷四十三列传第八: : 其妻遂沐浴靓,仰药而死。
卷六十二列传第二十七: : 袨服靓,车马填噎。
卷十七上本纪第十七上: : 浙西、淮南各进宣索银奁三具。
卷二十五志第五: : 亲奉先后阴氏奁箧笥悲恸,左右侍臣,莫不呜咽。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五: : 靓露面,无复障蔽。
卷五十一列传第一: : 艳盈巷,蜡炬如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