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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十六: : 聞上扈從無多人,即持弓矢趨詣左右防衛。
列傳五十四: : 多人群聚,良莠淆雜,臣通飭嚴禁。
列傳五十五: : 恐一時難得多人
列傳一百二十八: : 斃多人,依律治罪。
列傳一百四十一: : 多人坐食,勢不能復為廉吏。
列傳一百四十二: : 政使劉清、署按察使張曾獻及府州縣多人,尋調陝西。
列傳一百四十三: : 或鐵錘排擊多人
列傳二百十三: : 輒糾多人,持械搜掠,名曰‘掃通’者,此與強盜無異。
列傳二百二十二: : 法國加爾衤衊多人
列傳二百二十六: : 多人所不敢言。
列傳二百三十二: : 擊殺多人,虛飾勝狀,為左宗棠所劾。
列傳二百七十四: : 以失究興安總兵任珍傢屬淫亂、擅殺多人事解兵部,管副都統事。
列傳二百八十三: : 出被掠者多人
列傳二百八十五: : 計殺兇黨多人,從容就義。
列傳二百九十五: : 於多人何尤?主將旦夕歸,白若曹於朝,非盡殲也,可各罷歸伍。
列傳三百: : 繼而招致多人爭職,多吉僧格奔藏。
捲二·本紀第二: : 毋多人,古來若輩擅權,可為鑒戒。
捲二百一十六·列傳第一百四: : 又將延禍多人
捲二百四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二: : 內外設伏多人
捲二百四十八·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 多人推之,如履平地,不足恃者二。
捲三百一十七·列傳第二百五: : 馬多人勁,俗號為劃馬賊。
捲三百二十三·列傳第二百十一: : 物多人少,慮緻疏虞。
捲九十八·志第四十六: : 簽懷孟、衛輝路丁多人戶充軍,益都、淄萊所轄登、萊州李鋋舊軍內,起簽一萬人
宋史: : 章制度以及活動在這一歷史時期的許多人物都做了較為詳盡的記載,是研究兩宋三
捲三百二十一列傳第八十: : 多人所難言者。
捲三百四十六列傳第一百五: : 多人所難言者。
捲三百七十八列傳第一百三十七: : 多人所難言。
捲八十三·列傳第二十一: : 及朋附多人為說,故言不忤而似忠也。
隋書: : 本書由多人共同編撰,分為兩階段成書,從草創到全部修完共歷時三十五年。
捲二十三志第三: : 不欲多人上,欲初獻於山上壇行事,亞獻、終獻於山下壇行事。
捲七十三列傳第二十三: : 固不藉多人也。
捲五十八·志第四十二: : 此供稅多人力不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