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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四之二: : ○正义曰:《大宰职》云:“园,毓草木。
卷四四之四: : 不处园之间,则是表道树也。
卷六六之三: : 《地官·载师》云“以场任园地”,明其去国近也。
卷八八之一: : 九月筑场,春夏为,秋冬为场。
卷十十之三: : 谓田,郑薮也。
卷十一十一之一: : 《七月》注云:“春夏为,秋冬为场。
卷十三十三之二: : 故《地官·场人》“掌国之场,而树之果蓏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
卷十四十四之三: : 孙炎曰:“樊之藩。
卷十六十六之五: : 五年《左传》曰:“卫侯为灵台於藉
卷十七十七之二: : 孔子射於矍相之,观者如堵墙。
卷十七十七之四: : 园之篱,可以屏蔽行者,故以藩为屏也。
毛诗多识卷二: : 氏与本草皆言薇生麦田则为野菜与园种者有别豌豆即戎菽大雅名荏菽嫩苗虽可
毛诗多识卷三: : 之属葑名蔓菁则关左至今犹呼此名园中亦多种者叶似菘茎狭半圆高尺余夏从中
毛诗多识卷五: : 长穗色深红子扁如酸枣仁而黑小此园种之以供玩赏者名红蓼其茎与红蓼相似子
毛诗多识卷八: : 文以为苟杞左氏昭公十二年传云我有生之杞杜注杞枸杞易姤卦上干下巽为阴息
毛诗多识卷十: : 目一名紫葳处处有之多生山中人家园亦植野生者蔓纔数尺得木而上即高数丈蔓
毛诗多识卷十一: : 此木柽则处处皆有不生河畔多植于园以供玩赏干正赤皮?昔而不光泽长条岐出
诗经卷之三朱熹集传: : 园者、之藩、其内可种木也。
诗经卷之五朱熹集传: : 今开封府中牟县西田泽是也。
韩诗外传卷第四: : 大夫不为场,委积之臣不贪市井之利,是以贫穷有所欢而孤寡有所措其手足也
卷十檀弓下第四: : 公孟恶北宫喜、褚师,欲去之。
卷十二王制第五: : 以埸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
卷十九曾子问第七: : 也。
卷四十九祭统第二十五: : 舍孔氏之外,遂入適伯姬氏。
卷六十二射义第四十六: : 因明孔子瞿相之,简贤选士誓众之事;
卷六: : 若在荒野园住居者,则开系某人产业,一体上册。
卷二: : 二曰园,毓草木;
卷六: : 如三农园之类。
卷九: : 任以树事,贡草木”。
卷十: : 园毓草木则税草木之类是也。
卷十一: : “卫侯为虎幄於藉,成,求令名者而与之始食焉。
卷十二: : 孔子射於矍相之,盖观者如堵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