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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一百八十九·列傳第八十六: : 加商議中書省事。
捲一百九十·列傳第八十七: : 兼商議中書省事。
捲一百九十一·列傳第八十八: : 商議中書省事。
捲一百九十二·列傳第八十九: : 尋商議中書省事。
捲一百九十九·列傳第九十六: : 商議中書省事。
捲二百一·列傳第九十八: : 徵為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商議中書省事,儼令使者先返,而挈傢歸易州。
捲二百二·列傳第九十九: : 商議中書省事。
捲二百六·列傳第一百三: : 江浙行省丞相達識帖睦爾承製起溍商議中書省事,以疾固辭。
捲二百七·列傳第一百四: : 以平章政事、商議在中書省事使高麗,不受饋遺。
志一百二十七: : 嚮彼國商議,收回上海所設英、日兩國郵局,已有端倪。
志一百二十八: : 與俄勘界大員巴啦諾伏等商議界務。
志一百二十九: : 於是有命李鴻章、丁日昌會同商議之舉。
志一百三十: : 各大臣等商議先由老街勘到竜膊河,及竜膊河鄰近地方,復回老街,再勘老街鄰近
志一百三十一: : 欲與中國商議定約,並稱沒蘭的彎兵船欲赴天津。
志一百三十二: : 均須遵照海關與創辦利便之人商議後所定章程辦理。
志一百三十三: : 如璋乃往日本外務寺島宗則商議,並照會其外務卿,延不答覆。
志一百三十四: : 可嚮業主商議,彼此情原,公平議價,照條約不得強壓迫受租值。
志一百三十五: : 方能商議立約,否則實難辦理’等語。
列傳二百三十三: : 再行商議
列傳二百四十: : 商議善後。
列傳三百十二: : 英外部告駐英使劉瑞芬商議和平了結。
列傳三百十三: : 帝諭恭親王會同大學士等公同商議
捲五·本紀第五: : 命樞與左三部尚書劉肅依前商議中書省事。
捲八·本紀第八: : 商議行中書省事。
捲一十二·本紀第十二: : 商議公事。
捲一十四·本紀第十四: : 商議樞密院事。
捲一十六·本紀第十六: : 以平章政事麥術丁商議中書省事,復以咱喜魯丁平章政事代之。
捲二十二·本紀第二十二: : 以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太子賓客王太亨行太子詹事,平章軍國重事、太子少
捲二十三·本紀第二十三: : 中書左丞劉楫授尚書左丞、商議尚書省事,詔告天下。
捲二十四·本紀第二十四: : 商議中書省事。
捲二十五·本紀第二十五: : 授中書右丞劉正平章政事、商議中書省事。
捲二十八·本紀第二十八: : 並商議中書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