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议返回主页
卷一百八十九·列传第八十六: : 加商议中书省事。
卷一百九十·列传第八十七: : 兼商议中书省事。
卷一百九十一·列传第八十八: : 商议中书省事。
卷一百九十二·列传第八十九: : 寻商议中书省事。
卷一百九十九·列传第九十六: : 商议中书省事。
卷二百一·列传第九十八: : 征为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俨令使者先返,而挈家归易州。
卷二百二·列传第九十九: : 商议中书省事。
卷二百六·列传第一百三: : 江浙行省丞相达识帖睦尔承制起溍商议中书省事,以疾固辞。
卷二百七·列传第一百四: : 以平章政事、商议在中书省事使高丽,不受馈遗。
志一百二十七: : 向彼国商议,收回上海所设英、日两国邮局,已有端倪。
志一百二十八: : 与俄勘界大员巴啦诺伏等商议界务。
志一百二十九: : 于是有命李鸿章、丁日昌会同商议之举。
志一百三十: : 各大臣等商议先由老街勘到龙膊河,及龙膊河邻近地方,复回老街,再勘老街邻近
志一百三十一: : 欲与中国商议定约,并称没兰的弯兵船欲赴天津。
志一百三十二: : 均须遵照海关与创办利便之人商议后所定章程办理。
志一百三十三: : 如璋乃往日本外务寺岛宗则商议,并照会其外务卿,延不答覆。
志一百三十四: : 可向业主商议,彼此情原,公平议价,照条约不得强压迫受租值。
志一百三十五: : 方能商议立约,否则实难办理’等语。
列传二百三十三: : 再行商议
列传二百四十: : 商议善后。
列传三百十二: : 英外部告驻英使刘瑞芬商议和平了结。
列传三百十三: : 帝谕恭亲王会同大学士等公同商议
卷五·本纪第五: : 命枢与左三部尚书刘肃依前商议中书省事。
卷八·本纪第八: : 商议行中书省事。
卷一十二·本纪第十二: : 商议公事。
卷一十四·本纪第十四: : 商议枢密院事。
卷一十六·本纪第十六: : 以平章政事麦术丁商议中书省事,复以咱喜鲁丁平章政事代之。
卷二十二·本纪第二十二: : 以平章政事、商议中书省事、太子宾客王太亨行太子詹事,平章军国重事、太子少
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 : 中书左丞刘楫授尚书左丞、商议尚书省事,诏告天下。
卷二十四·本纪第二十四: : 商议中书省事。
卷二十五·本纪第二十五: : 授中书右丞刘正平章政事、商议中书省事。
卷二十八·本纪第二十八: : 并商议中书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