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返回主页
卷十七志第七◎礼四: : "参议以爰议为允,诏可。
卷十八志第八◎礼五: : "曹郎中徐爰参议:"宜如省所称,以为永准。
卷十九志第九◎乐一: : "左仆射建平王宏重参议:"公卿行事,亦宜奏登哥。
卷四十一列传第一◎后妃: : 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
卷六十列传第二十◎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 : 而久淹私门?臣等参议,谓不合开许。
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一◎武三王: : 臣等参议谓不应有加拜之礼。
卷六十八列传第二十八◎武二王: : 臣等参议,请下有司削义康王爵,收付廷尉法狱治罪。
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二◎文九王: : 臣等参议,谓宜追降休仁为庶人,绝其属籍,见息悉徙远郡。
卷七十四列传第三十四◎臧质鲁爽沈攸之: : 臣等参议,须辜日限意,使依汉王莽事例,漆其头首,藏于武库。
卷七十九列传第三十九◎文五王: : 臣等参议,宜下有司,绝诞属籍,削爵土,收付延尉法狱治罪。
卷八十七列传第四十七◎萧惠开殷琰: : 不敢参议
卷九十五列传第五十五◎索虏: :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
卷九十七列传第五十七◎夷蛮: : 臣等参议,以为沙门接见,比当尽虔礼敬之容,依其本俗,则朝徽有序,乘方兼遂
卷一本纪第一◎高帝上: : 臣等参议,宜克日舆驾受禅,撰立仪注。
卷九志第一◎礼上: : 参议明堂,咸以世祖配。
卷十志第二◎礼下: : 参议墓铭不出礼典。
卷十一志第三◎乐: : 参议:"太庙登歌宜用司徒褚渊,余悉用黄门郎谢超宗辞。
卷十四志第六◎州郡上: : "尚书参议:"往年虑边尘须实,故启回换。
卷三十六列传第十七◎谢超宗刘祥: : 式明王度?臣等参议,请以见事免彖所居官,解兼御史中丞,辄摄曹依旧下禁止视
卷三十八列传第十九◎萧景先萧赤斧(子颖胄): : 与兼右丞江诠等参议,八座丞郎以下宜五日一朝,有事郎坐侍下鼓,无事许从实还
卷四十列传第二十一◎武十七王: : 臣等参议,子响宜还本。
卷四十二列传第二十三◎王晏萧谌萧坦之江祏: : 参议机密。
卷四十三列传第二十四◎江敩何昌宇谢抃王思远: : "尚书参议,谓"间世立后,礼无其文。
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六◎宗室: : 遥光计画参议,当以次施行。
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八◎王融谢朓: : 臣等参议,宜下北里,肃正刑书。
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九◎袁彖孔稚珪刘绘: : 于是公卿八座参议,考正旧注。
卷五十三列传第三十四◎良政: : "于是有司参议,加圭璋,豹熊罴皮各二。
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九◎蛮东南夷: : 参议以"戎夷疏爵,理章列代;
卷三本纪第三◎武帝下: : 前于朝堂参议,然后启闻,不得习常。
卷十列传第四◎萧颖达夏侯详蔡道恭杨公则邓元起: : 臣等参议,请以见事免颖达所居官,以侯还第。
卷十六列传第十◎王亮张稷王莹: : 臣等参议,请以见事免缜所居官,辄勒外收付廷尉法狱治罪。
卷二十五列传第十九◎周舍徐勉: : 于时参议置新旧学士十人,止修五礼,谘禀卫将军丹阳尹王俭,学士亦分住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