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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七十四: : 但不可责於朕。
列传一百十: : 老沙仍多坍
列传一百十一: : 以此罪。
正文·列传一百十二: : 上责嗣爵藉缓徵过,并为有司催徵不力地,命发江南河工,以同知用。
正文·列传一百二十五: : 南沙坍殆尽,蜀山已在水中。
列传一百五十: : 难以交
列传一百五十二: : 里河福兴闸塌,急筑;
列传一百五十八: : 命任,劝捐募勇,赴陈州,偕徐广缙剿捻匪,破颍州贼李士林於阜阳方家集,
列传一百六十一: : 疏言:扬河掣石工,及纤堤耳闸,应令工员赔修;
列传一百六十八: : 奏定漕粮到天津起拨运收贮章程,清覈於到坝之先,慎重於入仓之后,著为令
列传一百七十: : 可期永无塌
列传一百七十三: : 无诿
列传一百八十九: : 诿为向荣推之言。
列传二百三十二: : 曰:杜诿,开壅蔽,慎动作,抑近习,轸民瘼,重国计,而归本於大公至正、
列传二百三十四: : 运使任,仍兼署按察使。
列传二百三十九: : 议於江西湖口轮舟停泊起货物,保靖以有碍九江关税务,力争之,总署卒废约
列传二百四十一: : 穆图善既事,犹日历四乡,劝民修堡寨,置军械,兰人甚德之。
正文·列传二百七十七: : 暂缓交
列传二百七十八: : 瑞麟已州事,继任知州曹燮培知瑞麟才,深相结纳,约共守御。
列传三百八: : 不准推,仍严禁兵丁骚扰台站。
列传三百十四: : ”帝以其饰,责之。
清史稿发刊缀言: : 不敢诿
卷八十八·志第六十四: : 八年修兰溪桥浦口堤,弋阳官陂三所。
卷一百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 : 据益都石栅寨。
卷二百三十八·列传一百二十六: : 承训等乃装露明甲。
卷二百四十六·列传第一百三十四: : 不过为化贞罪地耳。
卷二百五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锦衣张道浚以委劾之,工部主事陆澄源疏继上。
卷二百五十二·列传第一百四十: : 为委地。
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 诸臣益弛不任。
卷二百五十五·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 兵权于阃外,首图定策之功,则封疆诸臣之当诛者又一。
卷二百五十八·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 藉委之口。
卷二百五十九·列传第一百四十七: : 抚臣不宜责于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