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日返回主頁
捲二十八: : 元祐五年十月十四日
捲三十一: : .丁醜二月十四日,白鶴峰新居成,自嘉祐寺遷入。
捲三十六: : 元豐元年正月二十四日
捲五十二: : 是以治平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手詔曰:“獄者,民命之所係也。
捲五十六: : 但元祐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合役空閑人戶不及三番處,許以六色錢雇州
捲五十七: : 二十四日雨稍止,至夜復大雨。
捲六十一: : 一、準元祐五年五月十四日敕節文:“應實封投狀承買場務第五界已後,見
捲六十二: : 檢會元豐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敕:‘賣????
捲六十四: : 元祐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左朝奉郎守禮部尚書
捲六十九: : 伏睹今月十四日郊祀禮成者。
捲七十: : 前月十四日到任,翌
捲七十九: : 十四日到鳳翔,十五日已交割訖。
捲八十九: : 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也。
捲九十四: : 紹聖四年三月十四日,軾在惠州,謫居
捲一百一: : 六十四日
捲一百九: : 容禮畢西京德音赦文(元祐二年十月十四日)】
捲一百十: : (元祐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捲一百十一: : 使回程酒果口宣(元祐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捲一百十二: : 不允斷來章批答口宣(元祐三年四月十四日)】
捲一百十三: : 命不許斷來章批答(元祐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捲一百十四: : 宗皇帝御容罷散朱表(元祐二年二月十四日)】
補遺 詞三百五十二首: : 【浣溪沙(元豐七年十月二十四日,從泗州劉倩叔遊南山)】
補遺 尺牘四百九十三首: : 丁醜二月十四日,白鶴峰新居成,自嘉佑寺遷入。
補遺 書後五百六首: : 符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捲三: : 生於至元二十三年丙戌七月二十四日
捲六 釋教碑: : 在定十四日,人即其處而成室宇,
捲八 行狀: : 凡五十四日,而夫人又沒,毀也。
捲九 表銘碣誄: : 爰用十月二十四日,藁葬於江
捲十二 表志: : 是月二十四日,出殯城西北若幹尺,死七日矣。
捲十三 志: : 八月二十四日,葬於萬年縣之少陵原,實棲鳳原,介於我先府君
捲三十七 表慶賀: : 臣某等言:伏奉今月二十四日製,廣陵郡王宜册為皇太子,改名某。
捲三十八 表: : 而長歷乙酉為十四日,此雲十三日,字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