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返回主页
志一百四: : 迤逦出口
志一百十三: : 出口沿海而南,经梅花江口、龙江口,少东即海坛岛,水师重镇所在。
志一百十六: : 定江宁、浙江、福建驻防马匹出口采买例。
志一百二十四: : 岁逾出口土货二千万两。
志一百二十五: : 计每年进出口货价约银二万万两以外。
志一百二十八: : 严禁大黄、茶叶出口,俄人复以为请。
志一百二十九: : 洋商运土货出口,商定防弊章程;
志一百三十: : 并将互交逃犯、洋药进出口各条亦拟在内。
志一百三十一: : 限二日出口,不徵税钞;
志一百三十二: : 加增进出口之关税以抵裁釐。
志一百三十三: : 定东洋商船出口货税律。
志一百三十四: : 于第五款内又载进出口税悉照中国与各国现在及将来所订之各税则办理等语,亦可
志一百三十五: : 谕令驱逐出口’。
志一百十三: : 出口沿海而南,经梅花江口、龙江口,少东即海坛岛,水师重镇所在。
列传七: : 大将军领兵出口,必有谍告准酋者,不若暂缓前进。
列传三十: : 合寇渠贺宏器等自红古城出口,袭破安定。
列传六十六: : 漕船自七里闸出口,行骆马湖达窑湾。
列传八十五: : 应令松潘禁茶出口
列传八十九: : 疏言:“出口民价典旗地,应遵原议三年、五年限外撤还原主。
列传九十一: : 兼濬六塘河出口,使无浅阻。
列传九十六: : 询明由某地出口,将专管及兼辖、统辖各员,照保甲不实力例议处。
列传九十六: : 询明由某地出口,将专管及兼辖、统辖各员,照保甲不实力例议处。
列传一百十: : 请於出口时视种地多寡,借以官银,秋收以粮抵,俾免借贷折耗之苦,仓储亦可渐
列传一百十一: : 出口西岸旧有桥十一,今拟添建桥九,俾无壅遏,上游不至受害。
正文·列传一百十二: : 蜀山湖出口为利运、金线二闸,旧制开金线资南运。
列传一百十九: : 惟恐出口办差不通闻问。
列传一百四十五: : 以断米粮出口
列传一百六十六: : 出口驼马刍秣;
正文·列传一百六十九: : 而西宁镇总兵庆和出口会哨,又遇贼被戕。
列传二百五十三: : 纳新关穀米出口税,岁羡数十万;
列传二百六十九: : 讷若不出口,然自守廉介,不轻与人晋接。
列传二百八十: : 讷然若不出口,至论古今忠孝及国政得失,辄慷慨流涕,义形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