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瞻返回主页
卷五本纪第五◎元帝: : 具瞻斯属。
卷九列传第三◎王茂曹景宗柳庆远: : 人所具瞻,不宜然。
卷十三列传第七◎范云沈约: : 具瞻惟允。
志七十一: : 农扈具瞻
卷一百六十八·列传第五十六: : 百僚具瞻者乎!陈循以下诸人,虽不为大奸慝,而居心刻忮,务逞己私。
卷二百三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失具瞻之体,是为乖戾。
卷一百二十七·列传七: : 亦舆情具瞻,爰择佳辰,诞敷明命。
卷二十九本纪第二十九: : 兀朮遣审议使萧毅、邢具瞻与魏良臣等偕来。
卷二百四十三列传第二: : 金人遣萧毅、邢具瞻来议和,帝曰:"'朕有天下,而养不及亲。
卷三百五十六列传第一百一十五: : 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为贼,岂非以其孤负主恩,玩窃国柄,忠臣痛愤,义士
卷三百八十列传第一百三十九: : 时金遣萧毅、邢具瞻来议事,桧言:"先帝梓宫未反,太后銮舆尚迁朔方,非大臣
卷四·本纪第四: : 使田、左司郎中奚毅、翰林待制邢具瞻及王植、高凤廷、王效、赵益兴、龚夷鉴
卷八十九·列传第二十七: : 拟珏与奚毅、邢具瞻、王植、高凤庭、王效、赵益兴、龚夷鉴死,其妻子及所往来
卷四十一列传第六: : 具瞻斯允。
卷四十七列传第十二: : 公当具瞻之秋,枢机何可轻发!"素甚奇之。
卷四十八列传第十三: : 具瞻惟允,爰弼朕躬,以济时难,昔周勃、霍光,何以加也!贼乃窃据蒲州,关梁
卷十一本纪第十一: : 岂可具瞻之地,命数不加。
卷六十三列传第十三: : 岂具瞻之量乎?朕犹隐忍至今,瑀尚全无悛改。
卷六十五列传第十五: : 允称具瞻,故授此官,无宜多让也。
卷七十三列传第二十三: : 失于圣朝具瞻之美。
卷八十四列传第三十四: : 遐迩具瞻
卷九十二列传第四十二: : 处具瞻之地,蔽日月之屋辉,负丘山之重责,今乃妄加褒述,安能分谤者哉!
卷一百一十一列传第六十一: : 故天下具瞻,虽考秩至浅,推为旧德云。
卷一百四十七列传第九十七: : 人之具瞻者也。
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一百八: : 次弟具瞻、羽客、时然,皆官至县令宾佐。
卷一百七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三: : 莫副具瞻之望。
卷一百一十一·列传第二十三: : 恐非朝廷具瞻之美。
卷一百三十二·列传第四十四: : 居易以为:“宰相天下具瞻,非有重望显功不可任。
卷一百六十·列传第七十二: : 具瞻允若;
卷九陈本纪上第九: : 具瞻遐迩。
卷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五: : 人所具瞻,不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