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瞻返回主頁
捲五本紀第五◎元帝: : 具瞻斯屬。
捲九列傳第三◎王茂曹景宗柳慶遠: : 人所具瞻,不宜然。
捲十三列傳第七◎範雲瀋約: : 具瞻惟允。
志七十一: : 農扈具瞻
捲一百六十八·列傳第五十六: : 百僚具瞻者乎!陳循以下諸人,雖不為大姦慝,而居心刻忮,務逞己私。
捲二百三十五·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 失具瞻之體,是為乖戾。
捲一百二十七·列傳七: : 亦輿情具瞻,爰擇佳辰,誕敷明命。
捲二十九本紀第二十九: : 兀朮遣審議使蕭毅、邢具瞻與魏良臣等偕來。
捲二百四十三列傳第二: : 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
捲三百五十六列傳第一百一十五: : 人所具瞻,以名呼之,又指為賊,豈非以其孤負主恩,玩竊國柄,忠臣痛憤,義士
捲三百八十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 時金遣蕭毅、邢具瞻來議事,檜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後鑾輿尚遷朔方,非大臣
捲四·本紀第四: : 使田、左司郎中奚毅、翰林待製邢具瞻及王植、高鳳廷、王效、趙益興、龔夷鑒
捲八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 擬珏與奚毅、邢具瞻、王植、高鳳庭、王效、趙益興、龔夷鑒死,其妻子及所往來
捲四十一列傳第六: : 具瞻斯允。
捲四十七列傳第十二: : 公當具瞻之秋,樞機何可輕發!"素甚奇之。
捲四十八列傳第十三: : 具瞻惟允,爰弼朕躬,以濟時難,昔周勃、霍光,何以加也!賊乃竊據蒲州,關梁
捲十一本紀第十一: : 豈可具瞻之地,命數不加。
捲六十三列傳第十三: : 豈具瞻之量乎?朕猶隱忍至今,瑀尚全無悛改。
捲六十五列傳第十五: : 允稱具瞻,故授此官,無宜多讓也。
捲七十三列傳第二十三: : 失於聖朝具瞻之美。
捲八十四列傳第三十四: : 遐邇具瞻
捲九十二列傳第四十二: : 處具瞻之地,蔽日月之屋輝,負丘山之重責,今乃妄加褒述,安能分謗者哉!
捲一百一十一列傳第六十一: : 故天下具瞻,雖考秩至淺,推為舊德雲。
捲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九十七: : 人之具瞻者也。
捲一百五十八列傳第一百八: : 次弟具瞻、羽客、時然,皆官至縣令賓佐。
捲一百七十三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 莫副具瞻之望。
捲一百一十一·列傳第二十三: : 恐非朝廷具瞻之美。
捲一百三十二·列傳第四十四: : 居易以為:“宰相天下具瞻,非有重望顯功不可任。
捲一百六十·列傳第七十二: : 具瞻允若;
捲九陳本紀上第九: : 具瞻遐邇。
捲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五: : 人所具瞻,不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