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War in feudal ChinaReturn to the first page
清廷始设六部汉尚书: 刘余佑为兵部尚书,党崇雅为刑部尚书,金之俊为工部尚书,徐起元为都察院左都
于七起义: 按察使宋琬侄赴兵部首告于七和其叔交结,图谋不轨,使清廷大为震惊,急令官兵
顺治亲政: 顺治又命兵部整顿驿政,以保障驿路畅通;
顺治命兵部整顿驿政
顺治令将故明亲王郡王送京师看管: 命令兵部将流落各省的明朝亲王、郡王及其家口送至京师,“分别畜养”;
清定有功汉人世袭武职: 顺治帝批准了兵部会同内院的奏请:有功汉人大小世袭武职,俱以銮仪卫外卫所用
清廷制定隐匿、查解逃人功罪例: 兵部径行归结。
清廷设兵部督捕衙门
汉官强烈反对逃人法: 还在兵部督捕衙门设立的当月,工科右给事中许作梅就上疏反对该机构的设立。
平一统贺王盛复明案发: 崇祯时历任山东诸城知县、兵部职方主事、太仆寺右少卿等职。
吕煌窝逃案发: 吕献忠由兵部援赦免议,饶其罪。
清始行武举殿试: 顺治帝谕令兵部:国家选举人才,共襄治理,文武两途,允宜并重。
盛京三部建立: 康熙三十年(1691)复设兵部,并设侍郎以下各。
清廷下“迁界令”: 清廷遣兵部尚书苏纳海视察沿海,决定接受黄梧之策,于是颁布了“迁界令”。
清、郑议和: 派刑部侍郎明珠、兵部侍郎蔡毓荣前往福建,同总督、巡抚会商议和之法。
清廷禁止养马: 康熙帝批准兵部题:民间禁止养马,既不便于民,马也稀少,嗣后请废除养马之禁
施琅任福建水师提督: 康熙帝谕兵部:福建水师,也应设提督一员。
“佟半朝”威名著朝野: 佟国纲的次子法海又任兵部尚书。
礼部审讯汤若望等西方传教士: 潘尽孝因系武职交兵部惩处,余者则由刑部议罪。
鳌拜专权: 又转授为兵部尚书。
满汉官员捐助鸟枪: 兵部会议,因平叛需要,令内外满汉官员杆加一级。
尚可喜疏志忠清: 又命兵部将各路平叛大军的调度、人选情况,移文通告尚可喜。
靳辅治河: 加兵部尚书衔。
傅弘烈屡建功勋: 赠他太子太师、兵部尚书,谥忠毅。
清廷抚恤殉难官员及其家属: 康熙帝谕吏、户、兵部:自吴三桂叛乱以来,各平叛地方的文武官员,或矢志固守
招抚郑经: 康熙帝谕兵部:暂停进取台湾、澎湖,令姚启圣、吴兴祚招抚郑经。
定任免从叛官员标准: 康熙帝批准兵部题请任免从叛官员标准:各省副将以下从叛副官,投诚后,立有军
改京师巡捕三营归步军统领管理: 又属兵部督捕衙门管辖。
靳辅再任河道总督: 差往阅视河工的户部侍郎博标、兵部侍郎李光地、顺天府府丞余廷玺等人从河工返
清政府扩大步军统领职权: 原来属兵部督捕管辖的城外巡捕三营,开始归步军统领管理,督捕、都察院、城所
康熙帝制定军令十六条: 康熙帝谕示兵部,制定军令十六条予以颁布,主要内容是:大军出征,各部都统等
清政府裁减官员: 兵部蒙古郎中一员,满员外郎一员,蒙古员外郎一员,汉军员外郎四员,督捕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