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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定戶部錢糧考成則例: 以上官吏俱戴罪督,完日開復。
郎廷佐奏請解决江南三大睏: 各路督
賈自明受命行緩兵計: 四方促出師日期,總答以須等待。
金聖嘆“哭廟案”發: 暴刑徵等劣跡。
江南“奏銷案”發: 嚴徵積欠之令。
頒布“聖諭十六條”: 完錢糧以省科等等。
施、姚之爭: 運糧餉。
澎湖激戰: 促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從速進取澎湖。
阿迷州改土歸流: 錢糧難,請求恢復李氏之地位,代政府糧,委為“土”,實際上又恢復了
懲辦允禟: 由於雍正帝一再行,遂於雍正元年(1723)到了西大通(今青海大通縣東南)
崇明佃農抗租: 地主收麥租,迫使佃農反抗。
阿睦爾撒納逃歸作亂: 其入覲,欲就內地執殺。
乾隆帝第二次南巡: 加緊督,務於伏汛前竣工。
平定回疆: 斂兇橫,因而遭到廣大維吾爾族人民怨恨。
黃教領導臺灣岡山起義: 在嚴旨督下,當年三月底,主持進剿事務的葉相德等以重金收買叛徒,將黃教
開四庫全書館: 督、收掌、監造官四十三人。
《望廈條約》簽訂: 追還欠。
糧長的設立: 其主要任務是對田賦的徵、經收和解運,同時參與編製賦役黃册和魚鱗圖册。
密察皇太子德行: 他盡快起程,而鬍氵熒則以需治辦鼕衣為辭搪塞。
楊榮疏陳積弊: 每年以徵為名,派官在外,有一、二年不回者,三、五年不為者,衹是貪財好
截京師諸司冗費: 取回木邦等辦金銀內官;
劉健奏陳時弊: 則請嚴加督。
乾清宮發生火災: 自此徵無休止,天下騷然。
奏請撤還織造中官: 督峻急,民不堪命。
大同兵變: 賈鑒促甚急,久積怨恨的戍卒遂於嘉靖三年(1524)八月初一日叛亂,殺賈鑒
户部请督起运各省存留余银
議定漕規: 即行所在有司嚴限徵,本色不過十一月,以便年內交兌,折色不過十二月,以
賈應春致仕: 賈應春上疏請令嚴科,更漕政。
代府奉国将军请令有司补积欠禄粮
趙大佑奏報伊王朱典楧不法事: 又遣軍校赴洛陽等縣徵錢銀,強迫洛陽居民一千餘人入府中做工,並擅立東廠
唐繼祿建言修省事: 六、調停科。
戶部議邊餉事宜: 五、查各省屯田銀,並以三分之一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