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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二百三十三: : 亦有随时修改者。
列传二百三十七: : 由编修改御史,转给事中。
列传二百五十二: : 坐修改中卷干磨勘,罢职。
列传二百六十: : 修改优待条件,有为驰电以争,略曰:“优待条件,系大清皇帝与民国临时政府议
列传二百六十八: : 又编修改官可得员外,前此吴文焕有成案。
列传二百九十三: : 因修改古法,乃据七年所测表景推测太盈缩,又据日测五星行度,考其迟疾。
列传二百九十四: : 又因修改对数表之根求析小术,是开极多乘方法,可径求自然对数,即讷对数,
列传三百十二: : 允商订修改
明史: : 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
卷二十五·志第一: : 请修改或别造,以成一代之制。
卷三十一·志第七: : 安从修改而使之益密哉?观传志所书,岁失其次、日度失行之事,不见於近代,亦
卷三百二十六·列传第二百十四: : 朝议将修改
元史: : 略加删削修改而成。
卷一百六十四·列传第五十一: : 然必每岁测验修改,积三十年,庶尽其法。
卷八十一志第三十四: : 须随时修改
卷一百九十九志第一百五十二: : 其间修改者百四十条,创入者四百条,增入者五十条,删去者十七条,为四百三十
卷三百三十七列传第九十六: : 妄意陛下不以修改法度为是,如得至左右,必进奸言。
卷四百四列传第一百六十三: : "颖乞修改《甲寅龙飞事迹》诬笔。
卷二帝纪第二: : 宜依前敕修改,务当政要。
卷三十八列传第三: : 望其修改
卷二十一志第一: : 修改旧礼,定著《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
卷二十三志第三: : 礼部尚书许敬宗等因修改旧礼,乃奏曰:
卷二十七志第七: : 今请修改律疏,舅报甥亦功。
卷二十八志第八: : 并望修改通融,令长短与礼相称,冀望久长安稳。
卷八梁本纪下第八: : 终不修改
卷三十一列传第二十一: : "及明年便修改,多所该通,尤明《老》、《易》,能清言。
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五: : 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而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