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返回主页
行住坐卧三十二颂: 忘躯为法方如此,担板真如大丈夫。
逍遥咏: 静默堪为法,无言事可亲。
六月六日访晁美叔吏部越宿蒙惠长篇因次其韵: 求为法令师。
挽毕宰二首: 动以古为法,事皆人所难。
邛州俯听三省堂: 后贤守为法,不敢忘逡巡。
元石: 巍乎近取舜为法,早尔如群孔在前。
寿李雁湖: 柱史疑为法报身。
送赵冶晦之: 圣贤以为法,今古同一辙。
苏文忠萝汉偈帖赞: 一切有为法
朱文公离骚经赞: 虽为法而不可。
赠江西瑞上人至南海袖诗相过: 假令为法不为衣,江西自是大法窟。
读管子: 为法昧所从,以身受其弊。
送彬禅客: 为法南游蚤出关。
再和村边解嘲: 笑抚脚婆为法喜,漆园何必问经缘。
关中诗十六首∶六: 为法受恶。
第四卷: 人们称之为法罗斯,
诗选: * 引文为法文,出处不详。
第三篇: 我以她为法,从少女的时候即逃避尘世;
月明和尚度柳翠: (偈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荆钗记: 当以伊周为法
诗选: 寒山赵凡夫故居今为法螺诸寺
藏海诗话: : 作古诗当以老杜《北征》为法
升庵诗话(1-7): : 可以为法,何必效晚唐哉?伯弜之见,诚小兒也。
卷一: : 然而吾断不敢以为法而拟之者,所摘前句是也。
卷四: : 又宋人以"迟日江山丽"为法
卷七: : 後世不解事人翻以为法
四溟诗话: : 作者当以盛唐为法
归田诗话: : 不可以为法也。
麓堂诗话: : 顾元不可为法,所谓“取法乎中,仅得其下”耳。
薑斋诗话: : 若果足为法,乌容破之?非法之法,则破之不尽,终不得法。
词品: : 岂可以为法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