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奴返回主頁
京師出現“人市”: 又以法律的形式准許販賣人口為奴
多爾袞提出“嘉與維新”: 不準令其投充為奴
禪位風波: 其同黨分別被誅、被流放或被沒為奴,禪位風波平息。
金令负债者为奴
鬍安國逝世: 妻女沒為奴婢抵倆。
金赎放饥民为奴者
木華黎病卒: 其父將他送給成吉思汗為奴
蒙古投下製形成: 將俘掠的人口逼迫為奴,以供驅使,稱為“驅口”,漢地軍閥世侯也大量隱沒人口
戊戌選試: 甚至被擄為奴
蒙哥壬子括戶: 稅或償還斡脫鋮債而棄傢逃亡或被抑為奴隸,加之諸王貴族擅招民戶、拘刷工匠,
忽必烈詔許儒士贖為民: 蒙古大汗就下令不得俘掠儒士為奴隸。
王繼勳伏法: 強迫百姓子女為奴俾以供驅使,稍不如意,即遭殺害,繼勳和長壽寺槽廣惠分吃其
李瑋娶充國公主: 但公主視他為奴僕,夫婦間關係極為緊張。
聽收養男女: 然規定不得作為奴婢。
公主纵奴掠良民为奴
姚州群蠻被逼再叛: 掠其子女為奴婢,群蠻怨怒。
宦官勢盛: 然力士小心為奴,恭恪不為大害,玄宗終親任之。
憲宗因旱降德音: 多掠良人賣為奴婢,乞嚴禁止。
敕不得买新罗人为奴
西魏宇文泰卒: 又取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驅歸長安。
陳武帝捨身大莊嚴寺: 陳武帝陳霸先捨身建康大莊嚴寺為奴,群臣上表請武帝還宮,後出錢將其贖回。
周免北齊隸戶為民: 世代為奴隸,供廝役。
周放免奴婢: 東土(指舊北齊地)之民被掠為奴婢,及剋江陵之日,良人沒為奴婢者,並放為良
周武帝再詔放免奴婢: 所有民庶被虜為奴婢者,悉依去年十一月令同江陵民一並放免。
江統作《徒戎論》: 漢人淪為奴婢的也不少。
石勒投公師藩: 被賣到茌平人師懽為奴,懽因奇其狀貌而免之。
匈奴劉衛辰依違秦代: 衛辰俘掠秦邊民五十餘人進奉秦王以為奴婢,但遭苻堅責難,令其退歸所掠。
後秦王姚興卒: 曾下令釋放平民自賣為奴者,註意發展農業生産,他很重視文治,曾立律學於長安
第二次下詔釋放奴婢: 凡王莽時吏民被沒為奴婢而又不符合漢法者,一律免為庶人。
下詔釋放青、徐州奴婢: 青、徐二州吏民的妻子因遭饑亂被略為奴婢而要求離去的,一律不得阻攔;
光武帝下詔釋放奴婢: 規定建武八年以來被略為奴婢者都免為庶人,有依托為人下妻而欲離去的,也一律
漢初休養生息: 因饑餓而賣身為奴婢的一律免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