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Return to the first page
京师出现“人市”: 又以法律的形式准许贩卖人口为奴
多尔衮提出“嘉与维新”: 不准令其投充为奴
禅位风波: 其同党分别被诛、被流放或被没为奴,禅位风波平息。
金令负债者为奴
胡安国逝世: 妻女没为奴婢抵俩。
金赎放饥民为奴者
木华黎病卒: 其父将他送给成吉思汗为奴
蒙古投下制形成: 将俘掠的人口逼迫为奴,以供驱使,称为“驱口”,汉地军阀世侯也大量隐没人口
戊戌选试: 甚至被掳为奴
蒙哥壬子括户: 税或偿还斡脱铖债而弃家逃亡或被抑为奴隶,加之诸王贵族擅招民户、拘刷工匠,
忽必烈诏许儒士赎为民: 蒙古大汗就下令不得俘掠儒士为奴隶。
王继勋伏法: 强迫百姓子女为奴俾以供驱使,稍不如意,即遭杀害,继勋和长寿寺槽广惠分吃其
李玮娶充国公主: 但公主视他为奴仆,夫妇间关系极为紧张。
听收养男女: 然规定不得作为奴婢。
公主纵奴掠良民为奴
姚州群蛮被逼再叛: 掠其子女为奴婢,群蛮怨怒。
宦官势盛: 然力士小心为奴,恭恪不为大害,玄宗终亲任之。
宪宗因旱降德音: 多掠良人卖为奴婢,乞严禁止。
敕不得买新罗人为奴
西魏宇文泰卒: 又取百姓男女数万口为奴婢,驱归长安。
陈武帝舍身大庄严寺: 陈武帝陈霸先舍身建康大庄严寺为奴,群臣上表请武帝还宫,后出钱将其赎回。
周免北齐隶户为民: 世代为奴隶,供厮役。
周放免奴婢: 东土(指旧北齐地)之民被掠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没为奴婢者,并放为良
周武帝再诏放免奴婢: 所有民庶被虏为奴婢者,悉依去年十一月令同江陵民一并放免。
江统作《徒戎论》: 汉人沦为奴婢的也不少。
石勒投公师藩: 被卖到茌平人师懽为奴,懽因奇其状貌而免之。
匈奴刘卫辰依违秦代: 卫辰俘掠秦边民五十余人进奉秦王以为奴婢,但遭苻坚责难,令其退归所掠。
后秦王姚兴卒: 曾下令释放平民自卖为奴者,注意发展农业生产,他很重视文治,曾立律学于长安
第二次下诏释放奴婢: 凡王莽时吏民被没为奴婢而又不符合汉法者,一律免为庶人。
下诏释放青、徐州奴婢: 青、徐二州吏民的妻子因遭饥乱被略为奴婢而要求离去的,一律不得阻拦;
光武帝下诏释放奴婢: 规定建武八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都免为庶人,有依托为人下妻而欲离去的,也一律
汉初休养生息: 因饥饿而卖身为奴婢的一律免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