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倫返回主頁
捲三十二·本紀第三十二: : 殺同知府事不倫禿。
捲三十五·本紀第三十五: : 也不倫、伯撒裏俱以本官兼宮相都總管府都達魯花赤。
捲五十六·志第八: : 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捲五十七·志第九: : 或顛倒不倫,當類同前後增減差稍損益之,使其有倫,然後用之。
捲八十四·志第三十四: : 似為不倫,擬自改升月日為始,九十月為滿,同部令史出職,有闕於籍記部令史內
捲九十七·志第四十五下: : 輕重不倫,何者為母,何者為子?汝不通古今,道聽途說,何足以行,徒以口舌取
捲一百三十八·列傳第二十五: : 也速答兒、也不倫、撒敦追之,就命也速答兒及僉院徹裏帖木兒統卒三萬守居庸關
捲一百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二: : 輕重不倫,何者為母,何者為子?汝不通古今,道聽而途說,何足行哉1契哲篤忿
捲一百八十七·列傳第七十四: : 嘗論《至正格》輕重不倫,吏得並緣為姦,舉明律者數人,參酌古今,重定律書,
捲一百四十·志二: : 而又衰稍不倫
捲一百四十九·志十一: : 至是以其遷次不倫,故改正焉。
捲五十八·新五代史考: : 而又衰稍不倫
捲七十四志第二十七: : 衰次不倫
捲七十五志第二十八: : 若前後段行分多少不倫者,乃平註之;
捲一百九十六志第一百四十九: : 高下不倫,甚失公平之意。
捲二百七十五列傳第三十四: : 朝議以通判權位不倫,選諸司使有吏幹者佐之,以仁朗知定州節度副使事。
捲三百七十七列傳第一百三十六: : 議者疑其不倫
捲八十九·列傳第十九: : 上詔庶成曰:「方今法令輕重不倫
捲二十一·志第二: : 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捲二十二·志第三: : 或顛倒不倫,當類會前後增減差稍損益之,使其有倫,然後用之。
捲二十八·志第九: : 似為不倫
捲四十五·志第二十六: : 上謂宰臣曰:“法有倫而不倫者,其改定之。
捲四十六·志第二十七: : 先後輕重不倫,民益眩惑。
捲四十九·志第三十: : 是為不倫,亦乞一例收之。
捲五十三·志第三十四: : 尋以為不倫,命以四品五品子孫及吏員試中者,依舊例補,六品以下不與。
捲五十四·志第三十五: : 則是不倫也。
捲八十八·列傳第二十六: : ”上曰:“除授格法不倫
捲八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 或輕重不倫,或共條重出,或虛文贅意,吏不知適從,夤緣舞法。
捲五十八列傳第二十三: : 平繪為《中興書》事不倫序,詔澹別成《魏史》。
捲七十六列傳第四十一: : 胄性疏率不倫,自恃纔大,鬱鬱於薄宦,每負氣陵傲,忽略時人。
捲二十三志第三: : 駁而不倫,深為未愜。
捲二十六志第六: : 等上不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