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返回主页
卷三十二·本纪第三十二: : 杀同知府事不伦秃。
卷三十五·本纪第三十五: : 也不伦、伯撒里俱以本官兼宫相都总管府都达鲁花赤。
卷五十六·志第八: : 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卷五十七·志第九: : 或颠倒不伦,当类同前后增减差稍损益之,使其有伦,然后用之。
卷八十四·志第三十四: : 似为不伦,拟自改升月日为始,九十月为满,同部令史出职,有阙于籍记部令史内
卷九十七·志第四十五下: : 轻重不伦,何者为母,何者为子?汝不通古今,道听途说,何足以行,徒以口舌取
卷一百三十八·列传第二十五: : 也速答兒、也不伦、撒敦追之,就命也速答兒及佥院彻里帖木兒统卒三万守居庸关
卷一百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二: : 轻重不伦,何者为母,何者为子?汝不通古今,道听而途说,何足行哉1契哲笃忿
卷一百八十七·列传第七十四: : 尝论《至正格》轻重不伦,吏得并缘为奸,举明律者数人,参酌古今,重定律书,
卷一百四十·志二: : 而又衰稍不伦
卷一百四十九·志十一: : 至是以其迁次不伦,故改正焉。
卷五十八·新五代史考: : 而又衰稍不伦
卷七十四志第二十七: : 衰次不伦
卷七十五志第二十八: : 若前后段行分多少不伦者,乃平注之;
卷一百九十六志第一百四十九: : 高下不伦,甚失公平之意。
卷二百七十五列传第三十四: : 朝议以通判权位不伦,选诸司使有吏干者佐之,以仁朗知定州节度副使事。
卷三百七十七列传第一百三十六: : 议者疑其不伦
卷八十九·列传第十九: : 上诏庶成曰:「方今法令轻重不伦
卷二十一·志第二: : 故其陟降与他日不伦,今各别立数而用之。
卷二十二·志第三: : 或颠倒不伦,当类会前后增减差稍损益之,使其有伦,然后用之。
卷二十八·志第九: : 似为不伦
卷四十五·志第二十六: : 上谓宰臣曰:“法有伦而不伦者,其改定之。
卷四十六·志第二十七: : 先后轻重不伦,民益眩惑。
卷四十九·志第三十: : 是为不伦,亦乞一例收之。
卷五十三·志第三十四: : 寻以为不伦,命以四品五品子孙及吏员试中者,依旧例补,六品以下不与。
卷五十四·志第三十五: : 则是不伦也。
卷八十八·列传第二十六: : ”上曰:“除授格法不伦
卷八十九·列传第二十七: : 或轻重不伦,或共条重出,或虚文赘意,吏不知适从,夤缘舞法。
卷五十八列传第二十三: : 平绘为《中兴书》事不伦序,诏澹别成《魏史》。
卷七十六列传第四十一: : 胄性疏率不伦,自恃才大,郁郁于薄宦,每负气陵傲,忽略时人。
卷二十三志第三: : 驳而不伦,深为未惬。
卷二十六志第六: : 等上不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