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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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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坡詩話:
:
烹之
以悅吾口。
三十九:
: 當再
烹之
,色勻乃止。
明道雜志:
: 吳人多晨
烹之
,羹成候客至,率再溫以進。
三十九:
: ’羅浮穎老取凡飲食雜
烹之
,名董羹,坐客皆稱善。
二十九:
: 校人
烹之
’,疑非子美。
三十八:
: 當再
烹之
,色勻乃止。
洪適: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
楚辭第十:
:
烹之
作羹,調以飴蜜,用肥雞之肉,和以酢酪,其味清烈也。
四十四:
: 則漱而
烹之
,滿口
六十七:
: 享大
烹之
養。
一百:
: 欲
烹之
,分羹焉。
四:
: 國人悉擒而
烹之
。
九 居士集九:
: 憑君汲井試
烹之
,不是人間香味色。
六十六:
: 欲急
烹之
。
八:
: 或
烹之
鼎鑊。
【七】:
: 無故
烹之
,囚予於,以其羹ヱ予。
第02部·一百九十九:
:
烹之
可以習政,羞之可以助庖廚,曩求之將何圖?今之將何欲?」
第03部·二百十九:
:
烹之
鶴鼎,所以充庖廚。
第04部·三百四十九:
: 誘而
烹之
,亦由鴻濤於奔鯨,生人於哮虎。
第08部·七百三十五:
: 韓信劫而
烹之
。
第08部·七百五十九:
: 且夫
烹之
煩而魚必毀,政之撓而人不理。
第08部·七百九十九:
:
烹之
以市貨,法不可戢,刑不可威,則天之保牛,皆不降於雷刑哉。
笑贊:
: 命人將三個鬼俱送庖人
烹之
。
十九: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悠然而逝。
十一譏刺部:
: 命左右將三個鬼俱送庖人
烹之
。
第四十三 錦豹子小徑逢戴宗 病關索長街遇石秀:
: 行文亦有狡兔死、走狗
烹之
法也。
第四十三 錦豹子小徑逢戴宗 病關索長街遇石秀:
: 行文亦有狡兔死、走狗
烹之
法也。
翩翩:
: 又剪作雞、魚
烹之
,皆如真者。
駡鴨:
: 盜鄰鴨
烹之
。
鴿異:
: ”張驚曰:“
烹之
乎?”曰:“然。
第八十六 難張溫秦宓逞天辯 破曹丕徐盛用火攻:
: 效此例
烹之
,看其人如何對答。
第八十六 難張溫秦宓逞天辯 破曹丕徐盛用火攻:
: 效此例
烹之
,看其人如何對答。
諸葛亮智激孫權:
: 乃
烹之
。
之十八: 難張溫秦宓論天:
: 效此例以
烹之
,看其人如何對答。
魏長安承露盤:
: 但有諫者
烹之
。
翩翩:
: 又剪作雞、魚
烹之
,皆如真者。
駡鴨:
: 盜鄰鴨
烹之
。
鴿異:
: ”張驚曰:“
烹之
乎?”曰:“然。
第八十六 難張溫秦宓逞天辯 破曹丕徐盛用火攻:
: 效此例
烹之
,看其人如何對答。
第一 香港通商初發達 賣料泡窮漢得奇逢:
: 噯!鼎
烹之
旁,繞以群鼠,焉有不思染指之理呢?加以中國來是魁然自大,環繞
第六 呂政立暗絶秦嗣:
: 欲
烹之
,焦徐徐而行,旁若無人。
第三十 霸王拒諫烹韓生:
: 用油鑊
烹之
!”監斬官乃是淮陰韓信也。
第三十三 韓信背楚走陽:
: 被霸王
烹之
。
第六十五 漢周苛樅公死節:
: 將周苛
烹之
。
第六十九 烹酈生韓信背約:
: 撞入油鑊
烹之
。
第七十一 蒯徹說韓信背漢:
: 一旦被田
烹之
,甚可憐惜。
第七十四 置太公挾漢退兵:
: 倘太公欲
烹之
時,望一言力阻,得賜救援,太公蒙再造之德,漢王免不孝之名,恩
第四十七 餞劉翔晉臣受責 逐高釗燕主逞威:
: ”獨不聞鳥弓藏兔死狗
烹之
語,乃必設策毒人,真是何苦?皝連聲稱善,即召集
第六十一 忠言觸佞含冤獄 德政清群治平:
: 熱鼎
烹之
,而不知身之有也。
第十一 劉毅論上中正九品:
: 遂使
烹之
。
第三十五 桓公葵丘大會盟 桓公陽寄太子:
: 即將其三歲之子殺而
烹之
,進於桓公食之而美,問曰:“此何肉也?”牙曰:“臣
第四十一 晉重耳周流列國 五公子爭雄亂齊:
: 衆從者於野外拾菜而
烹之
。
第九十一 吳起棄魏死於楚 齊威王正國朝周:
: !”即令將士以毛軾及平日譽之者皆
烹之
。
第一○一 張儀說話俟事秦 孟君養士出關:
: 殺而
烹之
,看其如何?”韓王從其言,置油鼎中,令武士排列兩邊,各執軍器,卻
第十九類 拐帶騙:
: 則執其肥者
烹之
。
第二十三類 法騙:
: 法師捕得而
烹之
,和尚如求得狐心,焙而之,熏以好香,於深山中構一草廬,以
第四十四 金鯉魚迷人之異:
: 拯欲將此妖魚取出
烹之
,婦人道:“此年靈氣而成,縱
烹之
亦不死穎,老婦帶去
更多结果...
二二之二:
: 之
烹之
’。
五五之一:
: ”二文皆言周
烹之
耳,不言懿王也。
十九十九之一:
: 竈有爨
烹之
用。
毛詩多識十:
: 幡幡瓠葉之
烹之
二十二:
: 因即
烹之
,升鼎乃入,故云不入牲也。
八下·離婁章句下:
: 衆殺而
烹之
,以食其子。
九上·萬章章句上(凡九章):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
九下·萬章章句上:
: 謂世人有言伊尹以負鼎俎割
烹之
事而湯,有之否乎?“孟子曰:否”至“朕載自
九·萬章章句上: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
萬章上: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
第51節:雍也篇第六(5):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
雍也篇第六(5):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
十四:
: 子路
烹之
,其味滋,病者興,明日遂行。
五德志第三十四:
: 衆殺而
烹之
,以食其子。
問道第四:
: 大辟有鑿顛、抽脅、鑊
烹之
刑。
七兄/弟/姑姊妹/夫:
: 校人
烹之
,反命曰:‘始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
十二 奉使:
: 將
烹之
,解揚曰:“君能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受吾君命以出,雖死無二。
管子輕重十四輕重乙:
: 養謂炊
烹之
人。
七上第二十 山木:
: 命竪子殺雁而
烹之
。
外篇第二十山木:
: 命竪子殺雁而
烹之
。
莊子集釋七上:
: 命竪子殺雁而
烹之
【二】。
貪欲的可怕:
: 受刀割、火
烹之
禍:其次瘦下來,就能夠鑽出鳥籠,又是海闊天空。
第三十二:
: 子路
烹之
。
第四十五:
:
烹之
吉。
十三 氾論訓:
: "乃
烹之
。
十八 人間訓:
: 使秦西巴持歸
烹之
。
春渚紀聞三·雜記:
: 投樂仙所作
烹之
,臾粉碎還元,曰:“豈不誤人耶1樂仙悔謝久之。
春渚紀聞十·記丹藥:
: 令空
烹之
。
二十四·雜志一:
: 令饔人
烹之
。
●飲饌部: 蔬食第一:
:
烹之
既熟,肥肉當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湯。
七四、齊威王在位三十八年非三十六年辨:
: 數無????令而
烹之
,齊以此三十二歲道路不拾遣”,此即烹阿大夫之傳,稱三十二
下編:
: 乃
烹之
於鼎,召左右親信十人,皆毀即墨大夫者,亦次第
烹之
。
二夏本紀第二:
:
烹之
,以食其子,子不忍食,殺於窮門。
五秦本紀第五:
: 令我君得自快
烹之
。
六秦始皇本紀第六:
: 王
烹之
。
七項羽本紀第七:
: 示欲
烹之
,故置俎上。
四十六田敬仲完世第十六:
: 及左右譽者皆
烹之
。
七十張儀列傳第十:
: 臣以為大王
烹之
;
漢書三十一陳項籍傳第一:
: 示欲
烹之
,故置俎上。
四十八列傳第十八:
: 欲急
烹之
。
五十三列傳第二十三:
: 即使
烹之
。
七十七列傳第四十七:
: "令
烹之
。
七十九列傳第三十九◎文五王:
: 或
烹之
鼎鑊。
八十二·志第四十九:
: 監實水納
烹之
事。
一百二十一·列傳第十八:
: 宰羊
烹之
,盛以革囊,贈太祖為行糧。
一百三十五·列傳第三十二:
: 不爾
烹之
。
二百十三·列傳第一百一十:
: 欲
烹之
以挾高祖,高祖尚以分羹答之。
二百十六·列傳第一百十二:
: 申生終無待
烹之
理。
二百二十七·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 督奴妻
烹之
,數人鳴鉦以號於衆,一號則衆應之曰:“四境之上,有以奴縛主求榮
列傳二百八十五:
: 遂
烹之
。
七十三·志第二十四:
: 監實水納
烹之
事。
一百八十六·列傳第七十三:
: 欲
烹之
以挾高祖,高祖乃以分羹答之,奈何今以王子之故,廢天下大計乎1衆皆韙
一百九十三·列傳第八十:
:
烹之
。
二百一·列傳第八十八:
: 執仲義欲
烹之
。
六十五志第十八:
:
烹之
,形冠距而腹卵孕。
一百一十三志第六十六:
: 大
烹之
,故為盛饌。
一百六十四志第一百一十七:
: 【太官令】掌膳羞割
烹之
事。
二百八十一列傳第四十:
: 欲
烹之
,高祖曰:'分我一杯羹。
二百八十四列傳第四十三:
: 作文示諸市而
烹之
,人皆驚異。
三百二十一列傳第八十:
: 鷙而
烹之
,將安用哉!今琦、顗所坐,不過疏直,乃以迕犯大臣,猥加譴謫,恐臣
四百四十九列傳第二百八:
: 欲
烹之
,曦誅而免。
一百0八·列傳第三十八:
: 奚暇食魚?」亟命
烹之
。
八十五列傳第五十:
: 鑊
烹之
。
五十四列傳第四:
: 今請
烹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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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食語:
:
烹之
作素馨花氣,味甘淡而滑,稱頂湖茶,然不能恆得。
二十二 鱗語:
: 雜肥肉
烹之
,皮骨脫落,斯可食矣。
十:
: 雜肥肉
烹之
,皮骨脫落,斯可食矣。
十六:
:
烹之
作素馨花氣,味甘淡而滑,稱頂湖茶,然不能恆得。
海槎錄:
: 初為膾
烹之
,極有味,皮厚如錢,此品不但絶海鄉,雖江左鰣、鱸、鱖之味,亦
小琉球漫志四:
: 買而
烹之
,味腥不可入口,聞者笑之。
七:
: 吾
烹之
。
二十二:
: 不與己者
烹之
,田英將褰裳赴鼎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