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國美的澄清是否真實 和黃光裕有何關聯? Gome Huang Guangyu to clarify what is true and related?
事件类型: 财经

还看今朝: 2010年十二月1日

日期: 2010年十二月1日

时光隧道 今日是何年

资料来源: 《經理人》

事件经过:

  香港著名股評人David Webb對國美現任董事長陳曉在公開文件誤導投資人做出批評,敦促香港證券機構對此做出調查。David Webb稱,陳曉的行為有可能構成1000萬港元的罰款及10年入監。
  估計是出於雙方簽署和解協議的考慮,黃光裕方面是示會和董事會討論,實際上就是對此事取冷處理。不過所有人應該都清楚,黃光裕正在等着看陳曉的應。其實就這件事本身來講,陳曉是有些無奈的。他在那情況下說這樣的話,雖然於法不容,於情應該可以接受。所以,除考慮到和解協議之需要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穩定,可能也有這方面“情”的考慮,黃光裕沒有做出過多評論。
  此時,國美比較適當的反應應該是什麽呢?最正確的反應應該是以此事的法律大背景為理由,量不討論此事。例如,國美可以對外表態說:“我們認為這裏有對相關法律和文件的誤解。我們會和律師再次審查相關文件,但是因為牽扯到有關證券監管法規,我們暫時不適宜做公開應。”這樣,媒應該是可以接受的,畢竟任何和司法相關的事項應該量獨立於媒的壓力,這在香港這樣的成熟法社會更應如此。最終,如果此事不走入司法程序,也就到此為止。即使此事最終進入司法程序,這也是一個最好的應,畢竟若是牽扯到可能的司法問題,過早對外表態都是既沒有實際意義、對當事人也非常不利的。
  但是,國美的反應,或者說國美在其公關公司指使下的反應,又一次讓人大跌眼鏡。這讓人不禁在驚嘆於國美公關公司移花接木、攪蠻纏的深厚功力之,對其頑固的928慣性思維和戰爭企圖扼腕嘆息。
  根媒的報道,國美的應大致可以總結為兩點:一是陳曉沒有撒謊,或者叫做無意撒謊;二是黃光裕被捕導致授信額度大減。但是,稍有邏輯思維的人就知道這兩個所謂觀點實在顯得有點莫名其妙,語無倫次。
  先看看第一點,即陳曉無意撒謊。這算是一種攪蠻纏嗎?實際上,David Webb的文章有充分的事實依,任何人要讀完全文,無David Webb點明,即可和他得出同樣的結論。但是,國美的公關公司除蒼白地辯解“我們無意撒謊”外,卻沒有給出任何證!說對David Webb提出的證逐一反駁,就算是最基本的、可以完成起碼因果邏輯的說明都沒有。如果國美能讓《新京報》站出來說:“我們的引言有誤”,那就很有力!可惜《新京報》沒有述失誤,這樣國美的澄清就像睜着眼說瞎話,對着證拼命抵賴。謊話說1000遍也還是謊話,如果說陳曉那樣說還情有可原,這次的所謂澄清辯解則是讓人有點無可奈何。
  再看第二點,即黃光裕被捕造成國美受到一些影響。這算是一種移花接木嗎?David Webb說的是當時董事會的述有誤導,這個指控本身和黃光裕完全沒有關係。況且,當初陳曉之所以會對《新京報》作出有矛盾的陳述,恰恰是為在股權之爭中扳倒黃光裕,可以說是為胜任利而不計代價,甚至不惜將自己置於欺騙股東的險境!但是,等到股權爭奪結束,該為自己的太過火言論還債的時候,卻用所謂“澄清”生生將黃光裕拉進來,試圖移花接木,把火力吸引到別人身上。這翻手為、覆手為雨的做法,讓人不得不覺得用心十分險惡!
  既然和解,就該處處露出善意。在國美外表電表和解公告,我們看到黃光裕一方顯得很安靜,現出希望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框架內解决剩矛盾的態度。即使出現David Webb這件事,本該拍手稱快,但是對外也現得淡風輕。儘管多數人仍然相信黃光裕一方還在努力尋求讓陳曉離開,不過為保護國美,這努力會私下進行,尋找一個當面表面反面方面正面迎面滿面封面地面路面世面平面斜面前面下面四面十面一面洗心革面方方面面面貌面容面色面目面面俱到的方式和適的時間。但是,與此同時,從國美董事會一邊現出來的卻是另一番場景。除通過不斷白董事會的貢獻來強調自己的價值外,在遭到評論人士指責時還不忘第一時間拉上黃光裕來做擋箭牌,這些在挑起事端的同時其實也顯示一種心虛。這一方積極和解,一方加緊謀的“和解局”,不知會將國美的和解帶何方?
  (責任編輯: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