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號召推翻中共統治 中國茉莉革命越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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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轉述香港東方日報報導,由於全國兩會即將召開,為防茉莉花落地生根,當局繼續取鐵腕措施,消息指「茉莉花革命」集會活動參與者中,至少四人被指控涉嫌煽動顛覆國政權罪而遭刑事拘留。另傳上海亦有三、四名參與者被捕,其中一女子被以聚衆擾亂公共秩序罪刑拘。 號召推翻中共統治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指出,除較早前證實被刑拘的哈爾濱市民梁海怡及前學運領袖陳衛外,還有異議人士華春輝和丁矛被刑拘。其中35歲的華春輝,19、20日於一些網站傳播集會通知。分析指出,號召集會者以推翻中共統治作號召,導致參與者輕易被冠上「顛覆政權」的罪名。 東方日報報導,在上海,維權婦女談蘭英的兒子23日證實收到警方的刑事拘留書。談蘭英20日中午避開當局監控溜出參與活動,傍晚即與人失去聯繫。北京23日亦有訪民到公安部外要求釋放維權人士,四人被帶走。另有消息指北京當局已嚴禁報導利比亞抗議、鎮壓事件,而博訊網23日指再度受到攻擊,臨時網站無法正常顯示,再度易址。 另香港媒報導,被指在網上轉中國茉莉花活動的北京網民「張書記」被警方帶走,之前被捕的四川博客寫手冉飛、北京律師江天勇、唐吉田仍然音信全無。不過,在twitter網站上出現大批新註册帳號,以粗口謾駡支持「茉莉花革命」的人士,有網民認為是官方組織「五毛」(收錢外表電表指定留言者)反攻。 國際組織抗議打壓 報導,國際特赦、獨立中文筆會等多個人權組織已聲明抗議中國打壓維權人士。 受不了解,首度出現在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2款規定,凡是造謠、誹謗或以其它方式煽動顛覆國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遭此罪入獄的中國異議人士包括2010年諾貝爾和平奬得主劉曉波、愛滋維權人士佳、調查川震豆腐渣工程的四川作譚作人等,其中劉曉波被判刑11年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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