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評:鐵道部“乘客遲到車票作廢”新規涉嫌歧視 Comment: the Ministry of Railways, "passenger tickets canceled late," the new regulations
事件类型: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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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0年十二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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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華商網華商報

评:铁道部“乘客迟到车票作废”新规涉嫌歧视
事件经过:

  請鐵道部修改“乘客遲到車票作廢”新規
  ■ 楊 鵬
  鐵路乘車新規今天正式開始實施。自10月布帛以來,新規中兒童票身高標提高的內容還是頗受輿論好評的,可就在剛剛要執行的前夜,有媒突然爆出猛料,指出這一新規中,尤其是“改簽”部分,居然存在着巨大的“不平等條約”:原來的“改簽最晚可在開車兩小時”,從今天起,如果你乘坐的是普通列車,這一條已經無效作廢;倘若你乘坐動車組,那麽恭喜你,繼續有效。此外還有直達票旅客中途下,車票作廢;禁低價票乘客串行高價車廂等多條修改,在網上也引不同程度非議。
  本着最大的善意猜測,難道是,鐵道部不惜以非動車組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的嚴酷規定,警示那些出門老忘記時間的馬大哈,以倒逼來升級改造國人的時間觀念?可是,果真如此好心的話,更應該一視同仁是,憑什麽乘坐動車組和普通列車遇到“改簽”時待遇差別如此之大?這是蓄謀把“緑皮車”的乘客都攆到高價動車上的一種手段,還是從心就對“低端乘客”存在某歧視呢?也難怪有網民驚呼,鐵路新規中“除兒童免票綫長高10釐米外,其餘條款咋長得那麽像勢利霸王”?
  還不光是道德問題,顯然還藴含着極大的權責不對等。鐵道部擅自動普通列車乘客的“兩個小時”,退一步,即便把這當作出於市場競爭的“差異化服務”來理解,你也總要談一談老百姓極為關心的鐵老大如何提升服務吧?總不能什麽東西都是乘客承擔,什麽便利都留給自己吧?網上有一種聲音就很有代性:我來晚,火車走,車票作廢,我認;我按時來,火車晚點,賠我錢嗎?反正新規中絲毫找不出鐵道部對服務升級的新認識,遑論誤點賠錢。至於飽受輿論詬病的“火車票退票手續費”問題,仍舊沒有被撼動,取消退票手續費或許還是遙遙無期的奢望,而“遲到車票立馬作廢”卻悄然落地生效,老百姓怎麽能心平氣和地接受?
  新規還強調,“除特殊情況經過列車長同意的外,持低價席車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價席停留”。或許,不同席座位不能隨意串行,這是從長期的鐵路運輸中總結出來的經驗,可是,假如某個車廂內位旅客同時內急,一群人因而堵在厠所門口,此時,因為禁止串行,難不成他們真要去為此請示列車長同意?私自在“高票價席停留”就是違法,一次迫不得已,都已經違法,這叫人情何以堪?更讓人費解的是,新規中嚴禁低票價席不能去高票價車廂“串門”,而高票價席就完全可以在列車任何部位“停留”,這不同樣會擠占別人空間嗎?
  鐵道部作為一個國機關,修訂涉及到億萬旅客的運輸規程,本該通過聽證會等求公衆意見,但看鐵老大這些年的現,何時如此守規矩過?不管批評聲如何激烈,鐵老大已然練就不怕晚點、不怕上座率低、不怕服務差的那份淡定。在去年底為新開通的武綫,居然停運13條普通列車,就被質疑有“逼公衆高價坐高鐵”之嫌。批評歸批評,“嫌貧愛富”的秉性難改,此次鐵道部新規,與此前的霸道頗顯一脈相承。歸根結底,能出這樣一部新規,根子還是部門立法作祟,部門立法的一大弊病就是自己關起門來多半會想方設法“損人利己”。
  社會和諧需要更多有人情味的規定,而不是更多霸道的邏輯。在億萬乘客利益因你一條規定面臨受損的事實前,我們強烈呼籲:請鐵道部修改非動車組“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等涉嫌歧視性條款,這也是鐵老大輓形象、做好“老大哥”的自救之舉!
  (責任編輯:侯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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