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德媒:中共利用媒連續“化”艾未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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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看今朝: 2011年四月14日

日期: 2011年四月14日

时光隧道 今日是何年

资料来源: 德國之聲

事件经过:

2009年,艾未未在德國慕尼黑作"So Sorry"展覽時,在街頭為孩子們簽名 4月14日,《大公報》、香港《文報》推出幾乎相同內容的報道,引用不具姓名的"知情人士"消息,指艾未未"開始交代問題",指艾未未涉嫌偷稅漏稅等問題。4月15日,《文報》又揭批艾未未的署名文章,對此,艾未未人直指當局對艾未未進行抹黑。 距離4月3日,艾未未被警方從北京機場帶走已經有十二天的時間,中國當局除外交部在例行記者會上對外正式公佈消息,指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曾外表電表兩篇文章意指艾未未"特立獨行"、觸及政治等。 2011年4月12日,司馬南在"四月青年"網站,指艾未未用藝反華;近期亦有大批被稱為"五毛"的中國"網絡水軍"連續在多網站和微博上布帛關於攻擊艾未未的文章,及編造大量關於艾未未的隱私。    4月14日,《大公報》、香港《文報》對艾未未的報道如出一轍,引用"知情人士"消息"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證確鑿,稱大量證證明艾未未涉嫌偷稅漏稅,且數額較大,為避免調查還試圖銷毀會計憑證。""稅務部門掌握有關旁證、書證、人證,證充分。"等。另外的指控涉艾未未私生活。 4月15日,香港《文報》出署名"柳頤衡"的文章,指艾未未是"五毒俱全"的藝學家全家家庭家乡,內容與中國網絡"五毛"曝出的內容相一致。 消息一出,多媒神采丰采情采采烈訪艾未未人,艾未未的姐姐高閣指中國當局在違反法律程序的背景下,利用媒對艾未未進行抹黑,這些羅列的指控使人更加確信艾未未無罪。她同時德國之聲示,不會再應這些關於艾未未隱私的問題,而是要求中國當局必須依法辦事。 "利用媒轉移人們對艾未未被非法拘禁一事的關註" 對此德國之聲訪旅居荷蘭的時政評論人立,他首先認為這兩報紙根本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媒:"他們是中宣部操控下的宣傳機構,兩神采丰采情采采烈用口徑一致的新聞通稿,屬"揭批"性質,而中共這文章的目的,不在於人們是否相信,而在於很多媒轉傳播這謊言,受衆由於信息不對稱,可能就會先入為主的接受這些片的信息,他們甚至沒有時間或能力去探究是否真實。另外其它媒在這樣的御用宣傳工具捏造的事實基礎上去訪艾未未的人,是不符基本的媒職業道德的,真正有價值的應該去追問放出信息的這些人,《大公報》和《文報》去求證,對於秘密偵察階段的案情如何得知的?" 立同時認為:"對於中共常用的'潑糞',要考慮一個基本問題,就是從公領域侵入到私領域的問題,私領域的事情即使去做澄清,也已經被侵犯自己的權利。還有一點,中共常常用這樣的報道來轉移註意力,人性中是有一些弱點的,有些獵奇心理,甚至願意驗站在道德高地的優越感,中共利用人們的這些弱點,來轉移人們對艾未未被非法拘禁一事的關註。真正的媒應該先去質疑強權的一方,公衆在有限的中文輿論空間內應該關註真正的法律癥結問題等,人們應該去盯緊當局的違法之處,就象艾未未當時就'豆腐渣工程''上海大火'等事要求信息公開一樣。" 立也認為中國公衆應該在當局炮的宣傳,更加有清醒的判斷力,艾未未是中國公衆前的一個標尺,他未觸及政治,是在履行真正的公民責任,如果他不得自由,中國人也將無人擁有真正的自由。 "中共當局應該對官媒報道進行說明" 德國之聲也訪到香港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他早已悉這篇報道 :"我想我們瞭解中共政府,他們一直把一些反對他們的人,在輿論上進行化,這是中共一貫的作法,我們對這些作法感到很氣憤,現在他們把人抓起來,當事人沒有機會出來聲明和辯解,政府利用公權力控下的媒,在這些維權人士等沒有辯駁機會的情況下,把他們化,這輿論毫無道理,也不是一個政府應該有的所為。" 蔡耀昌又直指中共在艾未未一事上嚴重違背法律:"現在中共當局在對艾未未一事上根本沒有遵守法律,扣留本身就已經是違法,整個過程也沒有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知其人被扣留人在什麽地方,觸犯的法律?法定最長的扣留時間都已經過去,也沒有檢察院布帛正式的逮捕令。政府的所為必須要法,也要公衆交代憑什麽法律,可中國政府完全沒有,很奇怪的是,屬去追問時官方稱沒有消息,反而是官方的媒,他們稱從沒有明確來源的渠道得知消息進行布帛。" 蔡耀昌再次強調,作為政府至少要按照自己定的法律來辦事,官方對官媒的報道應該出來進行說明。如果是真的,應該要拿出證;對透過官方媒報道的事情不予應不是一個法理的政府應該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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