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國核彈發射程序曝光 必須有書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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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漢和防務評論》創辦人平可夫近日發表新著《二炮如何按動核電鈕》,首度披露解放軍戰略導彈部隊第二炮兵(簡稱二炮)核導彈的發射程序,稱一旦二炮基地遭敵核攻擊,二炮核反擊戰役指揮部會派遣最少4名軍官組成的「聯絡小組」,攜帶3份絶密文件的影印本,前往外地導彈旅面對面指揮。
而針對臺灣總統馬英九在雙十日呼籲大陸盡早撤除針對臺灣的導彈,大陸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楊毅昨回應,希望兩岸「適時就兩岸軍事部署等有關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
中央社引述平可夫新著說,中國核反擊戰役力量由導彈基地、彈頭基地組成,核導彈部隊實施4級指揮制度:最高統帥部;二炮指揮部;核導彈基地指揮部、彈頭基地指揮部;核導彈旅、裝檢團、持運團。核武器運用權須經中央軍委直接指示二炮指揮部,隨後嚮下指示核導彈基地指揮部,最後纔到核導彈旅,並分為「首次突擊群」和「爾後突擊群」。
在二炮指揮部內的基本指揮所,决策由二炮司令、政委、參謀長、總設計師4人負責。如果使用東風31遠程戰略導彈實施核反擊,那麽東風31的總設計師就必須在二炮指揮部內。根據作戰條令,一旦基地遭敵核攻擊,二炮核反擊戰役指揮部會派遣最少4名以上的「軍官聯絡小組」直接對導彈旅發出面對面指揮。他們須攜帶3份絶密文件影印本,即:中央軍委命令、第二炮兵司令部命令、導彈發射命令,缺一不可。
另一方面,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楊毅昨天表示,希望兩岸透過適當方式,適時就兩岸軍事部署等有關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製,以穩定臺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
但臺灣行政院長吳敦義回應稱,臺灣無法接受在「一個中國」前提下撤除針對臺灣的導彈的主張,兩岸要建立互信,應不設前提,也不應有附加條件;他強調,「海峽中綫」絶不能放棄,否則臺灣空防將門戶大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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