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加拿大移民部擬為放棄永居資格“太空人”開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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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今朝: 2010年十月13日

日期: 2010年十月13日

時光隧道 今日是何年

資料來源: 明報

事件經過: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針對不少中國臺灣及韓國的“太空人”因沒有滿足居住時間條件等而放棄加國永久居民資格,移民部正研究是否可以對這些人網開一面,無條件讓他們重新獲得永久居民身份。
  移民律師李剋倫(Richard Kurland)取得移民部內部文件指出,在臺灣有愈來愈多以技術移民或投資移民獲得居民資格的人士,通常是丈夫帶着全家抵達一段時間後,妻子或子女因常住加拿大,容易取得公民資格,但丈夫則必須回到臺灣工作,以致無法滿足5年內在加拿大住滿2年的要求,即使他們拿到一次回加使用的旅遊文件,但如果不主動放棄永久居民身份,有機會被移民官判斷為不能入境者。
  文件說,這些“太空人”的傢人仍在加拿大,他們仍然有探望妻小的需要,而在財政上傢人須依賴“太空人”,導致他們需要每次通過繁復的離境確認、領取“回加紙”等手續,非常麻煩。
  文件又說,來自韓國的移民,如果他們需要更新韓國護照,則必須證明他們仍然是韓國居民;衹有韓國居民纔有資格領取當地的身份證,而在韓國就業、搞商業、買賣房地産、享有醫療保險等,均必須要用有效的韓國身份證纔行,導致許多來自韓國的加國移民,即使他們仍符合加國永久居民的居住要求,也會主動放棄加國永久居民身份,才能保住韓國的居民身份。文件說,在現行的移民及難民保護法中,沒有任何條文規管主動放棄永久居民身份者、最後又重新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案件。
  目前,要重新獲得加國永久居民身份,必須經過繁瑣的行政過程,而個別官員的處理方法也不一致。就算不是重新獲得永久居民身份,衹是希望擺脫“不能入境”(inadmissibility)的枷鎖來加探親旅遊,也必須通過非常復雜的行政程序。因此,移民部的職員認為有需要就這個議題進行更多的研究,是否需要製定一個統一方法。
  移民律師王仁鐸認要,移民部能夠觀察到這項需要,固然是好事,但他並不認為,移民部最終會有心幫助到這些無法實際在加拿大居住的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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