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同盟会发动黄岗起义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爱新觉罗溥仪宣统三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911年3月

终结时间: 1911年  

地点: 中国

同盟会发动黄花岗起义
事件经过:

  宣统三年(1911)三月二十九日,同盟会在广州举行武装起义,史称“黄岗之役”。宣统二年(1910)春季的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许多革命党人灰心泄气。孙中山遂于十月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召集会议,黄兴、胡汉民等同盟会骨干及南洋、东南各省代表参加了会议。孙中山在会上批评了革命党内因失败而对前途丧失信心的情绪,指出“一败何足馁”,激励大家“鼓其勇气,乘此良机,重谋大举”。决定在广州再次发动起义,“为破釜沉舟之举,誓之不反顾,与虏一搏”。他号召“内地同志舍命,海外同志出财”。会后,孙中山、黄兴等亲自到华侨中募捐,集得港币十九万元,遂派人到日本购买武器。十二月,黄兴、赵声等到香港组成了起义领导机关统筹部,黄兴被举为部长,赵声为副部长。除分派革命党人前往长江流域联络反清革命团体响应外,即着手发动广州新军,防营,巡警及番禺、南海、惠州等地会党参加起义。他们以同盟会会员骨干,精选出一支由八百人组成的先锋队,在广州设立了秘密据点三十八处。宣统三年(1911)三月初十日,统筹部在香港拟定于十五日起义,以赵声、黄兴为革命军正副总指挥,分十路进攻广州,再分兵出湖南、江西、福建,夺取长江中下游,然后大举北伐。许多华侨纷纷回国,准备参加战斗,革命党人更决心作奋心一搏。不料同盟会会员温生才未与任何人打招呼,即于初十日白天刺杀清署理广州将军孚琦,引起清广东当局严密戒备,一些运送武器的革命党人亦遭逮捕,加之款饷和枪械未能如期运到,黄兴等被迫将起义推延到三月底。二十五日黄昏,黄兴前往广州准备指挥起义,得知起义计划泄露,两广总督张鸣岐增调两营巡防军布防广州,并开始搜捕革命党人,许多人建议再次推迟起义。黄兴认为继续推迟,将意味整个起义前功尽弃,亦将失信于踊跃捐款的海外华侨,决定于原订的二十九日冒险起义。黄兴立即致电胡汉民,率在港的三百余先锋队员偕武器,于二十八日晚赶到广州。但打电报延误至二十八日晚十点方到香港,最后一班赴广州的船早已启航。二十九日午后四时,因香港先锋队员未赶到,黄兴只得将原订十路进攻改为四路。黄兴率一路进攻总督衙门;另一路攻广州北小门,接应参加起义的新军进城;第三路守大南门;第四路袭取巡警教练所。黄兴率一百二十余名先锋队员攻入总督衙门,张鸣岐逃走。起义军纵火焚烧了总督衙门,继续前行。在东辕门外,起义军与清广州水师提督李准卫队遭遇,展开激烈巷战,战斗持续了一昼夜,因伤亡重大,被清军击败。黄兴伤右手,断两指,仍坚持指挥,直到只剩孤身一人进才躲入一家绸布店,经同志护送到香港。长期担任宣传工作的朱执信,一反平日文弱之态,截短长衫,双手各执炸弹奋勇当先,胸腿受伤,仍不下火线,直至子弹打光,才避走香港。喻云纪(培伦)在起义前,日夜赶制炸弹。起义时随黄兴进攻督署,身负一筐炸弹,左手持号筒,右手执枪,勇猛当先,抛掷炸弹,清兵见之披靡。后全身多处受伤,仍率众据一米店力战多时,在突围时被捕。方声洞自督署冲至双底门,孤身被围,犹挥枪突杀,毙敌二十余人,血流遍体,弹尽力竭而死。他起义前曾给家人留下遗书,谓“为祖国而死,亦义所应尔”。其余三路因见敌众我寡,未按计划行动。胡汉民等从香港赶到广州后,起义已告失败,遂撤回香港,在战斗中不少先锋队员受伤被俘,在清当局屠刀面前,他们大义凛然,从容就义。同盟会会员林觉民起义前致妻子诀别书,谓“当亦乐牺牲吾身与汝身之福利,为天下人谋永福也”。临刑时,他俯仰自如,色不少变。李德山临刑前大骂清吏“认贼作父,不知羞耻”。喻云纪在刑讯时,义正辞严地说:“学说是杀不了的,革命尤其杀不了。”此役革命志士死亡达八十余人,孙中山扼腕叹息“吾党菁华,付之一炬”。广州人民激于义愤,不顾清地方当局迫害,冒着生命危险,收殓烈士遗骸七十二具,葬于城郊红岗,改名黄岗,史称“黄岗七十二烈士”,起义亦以此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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