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陈辉祖换侵吞入官财物被处死

国度: 中国  

朝代: 清代

国君纪年: 清高宗乾隆四十七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782年12月2日

终结时间: 1782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乾隆四十七年(1782)初。乾隆帝观看浙江解京的原浙江巡抚、甘肃布政使王亶望的查抄家产,发现呈览物件大多不堪入目,与这位赀财多达三百余万两的大贪官很不协调,顿起疑心,感到其中大有问题,便命新任浙江布政使盛柱留心察访。不久盛柱奏称,查出王站柱底册不符,换显然。乾隆帝又派大学士阿桂亲往浙江,传问王站柱。据王站柱称:查抄王亶望赀财时,会同府县佐杂,每日亲往点验,交府县各官收管,金约有四千数百余两,银约有二三万两,玉器甚多,当即造有三分底册,一分呈送总督,其余两分分存藩司、粮道衙门。王站柱还说:查办时,总督陈辉祖曾吊取备用物件阅看。陈辉祖这时也上奏辩解说:以银易金之事,系在查抄王亶望家产时,布政使国栋面禀商换,并言及金色低潮,恐解京转难适用,不如易换争两,较为实际,我便同意了。不料国栋在供词中,承认以银换金,偷换朝珠,皆陈辉祖主使。最后经过反复审讯查证,陈辉祖终于承认,在查抄王亶望家产时,他以四五万两白银盗换了价值九万余两的黄金,纯获利白银四五万两。这些银两已交其妻舅中兆(山仑 上下结构),令开典铺生息;还有杂色金一千余两,嘱其易银营运。同年十二月初二日,陈辉祖以“盗臣”之名被判为斩监候,有关人员发往河南省河工效力赎罪。乾隆四十八年(1783)二月初三日,又因查明陈辉祖贻误地方,武备废弛。仓谷亏空,被乾隆帝令其自尽,以为封疆大臣废弛地方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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