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湯邦彥使金
| 事件經過:
淳熙二年(1175)、金大定十五年,宋孝宗决定再次遣使嚮金索取陵寢之地。八月,宋因葉衡之薦,遣左司諫湯邦彥為申議國信使。孝宗應其所請,分揚、廬(今安徽合肥)、荊南(今湖北江陵)、襄陽(今湖北襄樊)、金(今陝西安康)、興元(今陝西漢中)、興(今陝西略陽)等州府為七路,以文臣充安撫使治民,以武臣充都總管治兵,三年視其成效以議誅賞。同時,又命福建造海船,起兩淮民兵赴合肥訓練,令諸軍整頓軍備,中外為之騷然。邦彥出使,辱命而歸。李彥穎論其罪。三年四月,湯邦彥除名,編管新州(今廣東新興)。從此,孝宗不再遣泛使索求陵寢之地和請求更定受書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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