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科場規則的製定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神宗朱翊鈞萬歷二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92年元月15日

終結時間: 1592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萬歷二十年(1592)正月十五日,禮部條議科地場規則六章:一、正文體,非純正典雅者不收。二、議程錄,悉用士子原文。三、專閱捲,考官必閱經。四、別字號,五經捲號不得相混。五、核墨捲,真草不全者不得中式。六、公填榜,析捲時不得隨意引嫌更改。神宗說:三考為國傢培植人才,必須文理純正,經術通明,方許收錄。其有文詞險怪,背經離傳者,場後捲發,禮部戒飭程文須用真捲,不得改擬示欺。餘如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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