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英德訂立瓜分津鎮鐵路協定
| 事件經過:
光緒二十四年(1898)五月,中比《蘆漢鐵路藉款合同》簽訂以後,英國於七月五日嚮清政府提出了修築天津至鎮江等鐵路的要求,與德國在山東的利益發生矛盾。英國被迫與德國政府直接交涉,以兩國共同分割英國在非洲的殖民地為條件,來換取德國在津鎮鐵路上的讓步。德國對非洲覬覦已久,願與英國妥協。雙方遂於同年七月十七日達成協定:天津到山東南境的鐵路由德國修築,由山東南境至鎮江的鐵路由英國修築,全綫竣工後由雙方共同經營。此外,還議琿:英國的鐵路投資範圍是長江以南各省和北經河南至山西;德國的鐵路投資範圍是山東省以及自黃河沿岸至南京一帶。實際上是雙方互相承認了各自在華的勢力範圍。該協定簽訂後,兩國聯合嚮清政府提出了承築津鎮鐵路的要求,並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四月九日逼迫清政府簽訂了《津鎮鐵路藉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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