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命各地采獻靈芝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三十五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556年八月16日

終結時間: 1556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嘉靖三十五年(1556)八月十六日,世宗就古人曾用靈芝草作藥一事,詢問禮部尚書吳山等人。吳山等回答說:“久食有益於身,但服食之法,世未有傳。”世宗遂下詔有司往元嶽、竜虎、三茅、齊雲及五嶽等處采靈芝草,並訪問民間。此時恰有宛平縣民張巨佑采得靈芝五本,進獻,世宗大喜,賞賜銀幣。“自是臣民獻芝者不絶”。至嘉靖三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禮部奏報:四方所獻靈芝一千八百六十四本,世宗詔令要求徑長一尺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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