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修築清河“千裏長堤”
| 事件經過:
乾隆二年(1737)閏九月,大學士鄂爾泰奏稱,直隸清河堤岸,起清苑縣界,迄獻縣臧傢橋,流經於順天、保定、河間三府之境,為數十州縣生民之保障,名曰“千裏長堤”。而工程隸屬霸、保、文、大四邑境內者,最為險要,堤工多有塌陷,上自茅兒,下至竜堂灣約九十餘裏,應將原堤培築高厚。其堤底寬八丈、頂寬二丈、高一丈;高過一丈者,相應加寬。竜堂灣轉角處,三面受衝,甚為險要,應建月堤。再將大堤對岸支河數道,酌量疏瀎。經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工部討論後議决興修。乾隆帝命依議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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