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寧夏墾荒
| 事件經過:
為了推動農業生産的發展,清政府自雍正二年(1724),致力於寧夏墾荒。二年夏,川陝總督年羹堯奉命到寧夏察看河渠。同年七月,年羹堯將視察情況上報,指出寧夏水利工程尚無倒壞,雖間有衝决,然修築甚易,其水利資源可供溉田“不啻萬頃”。建議待秋收後水涸之時由寧夏水利都司查勘修理,得到雍正帝的批準,遂付諸實施。四年(1726),瀎惠農渠。雍正六年(1728),瀎昌潤渠,疏流建閘。雍正九年(1731),重修漢延渠、唐渠。與此同時,清政府積極組織墾荒。六年,雍正帝派單疇書到寧夏,與陝西總督、甘肅巡撫共同商議募農墾荒事,由官府發給牛具、籽種、銀兩,允許農民將所闢土地永為世業。同時號召寧夏籍的文武官員在原籍盡力開墾。在寧夏地區農業有所發展的情況下,清政府分別於雍正五年(1727)、雍正七年(1729)新設新渠、寶豐二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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