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政府準吉林開採煤礦

國度: 中國  

朝政: 清代

國君紀年: 清仁宗嘉慶二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815年元月3日

終結時間: 181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嘉慶二十年(1815)正月初三日,清政府同意吉林開採煤礦。此前,吉林將軍富俊上奏,言及吉林旗民生齒日繁,木山采伐漸遠,取薪不易,請於缸窯、鬍傢屯、營盤溝、田傢屯(即半拉山)、丁傢溝、波泥河六處開採煤礦,以裕旗民生計。嘉慶覽奏後,諭示內閣,認為富俊所奏自係實在情形,同意在以上六處開採煤礦,同時強調責成該將軍妥立章程,約束稽察,如辦理不善,以致滋生事端,惟該將軍是問。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