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宁夏垦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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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清政府自雍正二年(1724),致力于宁夏垦荒。二年夏,川陕总督年羹尧奉命到宁夏察看河渠。同年七月,年羹尧将视察情况上报,指出宁夏水利工程尚无倒坏,虽间有冲决,然修筑甚易,其水利资源可供溉田“不啻万顷”。建议待秋收后水涸之时由宁夏水利都司查勘修理,得到雍正帝的批准,遂付诸实施。四年(1726),浚惠农渠。雍正六年(1728),浚昌润渠,疏流建闸。雍正九年(1731),重修汉延渠、唐渠。与此同时,清政府积极组织垦荒。六年,雍正帝派单畴书到宁夏,与陕西总督、甘肃巡抚共同商议募农垦荒事,由官府发给牛具、籽种、银两,允许农民将所辟土地永为世业。同时号召宁夏籍的文武官员在原籍尽力开垦。在宁夏地区农业有所发展的情况下,清政府分别于雍正五年(1727)、雍正七年(1729)新设新渠、宝丰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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