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宋金首次議和
| 事件經過:
紹興三年(1133)、金天會十一年五月,宋以韓肖胄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軍前奉表通嚮使,鬍鬆年試工部尚書充副使,使金議事。韓肖胄等六日自臨安(今浙江杭州)出發,九月抵達雲中(今山西大同)與金左副元帥宗維議事。十一月宗維遣安州團練使李永壽、職方郎中王翊等與韓肖胄等偕同南來,與宋議和。宋高宗即位以來,一意求和,曾數次遣使至金,六七年未曾間斷,而金人至此纔第一次派人南來。宋高宗命專人接伴、專置館捨,所至州郡,守貳皆出城迎送。十二月,金使到達臨安。宋以王倫為吏部侍郎,與其議事。李永壽等甚為傲慢,要求宋歸還偽齊俘虜及西北士民在東南者,並劃江為治,江北之地盡歸劉豫。宋廷感到不能接受。次年正月,宋再遣樞密都承旨章誼等使金,提出歸還徽宗、欽宗兩帝及河南地的要求。李永壽等也同時還金。這是宋金雙方第一次較正規的談判接觸,金人開始放棄消滅南宋的戰略,宋金對峙的態勢趨於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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