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周公論設官之道

國度: 中國  

朝政: 西周

國君紀年: 姬誦周成王九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前1034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周公還政於成王後,作《立政》篇,陳述設官用人之道。他認為,居安而能思危很不容易。古時夏代君臣,能聽從上帝啓導,競相招賢,重視德行。他們的官人之法是,對治事之官,要考察其處理事務的能力;對治民之官,要瞭解人民生活是否安定;對執法之官,要檢查他執法是否公正。名實相符,纔可以在職,而不是衹聽其言、衹觀其色,而不考察其心,不審視其行。夏桀卻不是如此,他不肯任用久經考驗的老臣,而總愛擢拔暴德之人,因此斷絶了夏的國運。商湯接受天命後,也從政務、民事、司法三方面考核官吏、選拔人才,並形成制度。所以官無廢事,野無遺賢,萬民和協、四方見德。紂與好刑失德之徒沆瀣一氣,與狎昵面諛之輩同掌朝政,所以也被上帝斷絶國運,而讓我們周人享有天命。文王、武王也能明察政務、民事、司法三類官員和人才的心,根據他們的德行,使之擔任各類官職,事天治民。文王、武王效法禹湯,設置任人、準夫、牧為三事大夫、總管、政務、民事、司法。又設置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攜撲、百司庶府等官職,作為內官侍禦之臣。在郊外設立卿大夫采邑之長、徵稅官、以及外官的百司。設立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為內官。在侯國設置司徒、司馬、馬空、亞旅等官職。在四方邊裔之地則順其風俗、産君不設官。在前代的舊都和九州險阻之地,也都立官統治之。文王勤於訪賢、任賢,各項具體事務都放手讓他們去做、不加干涉。周公希望成王遵循文王的官人之道,建立三類官職而明察他的能力和內心,確實是賢能之士,纔任以官職。國傢如果任用妄幸之人,那麽雖然設了官,卻和沒設官一樣,國運必然會斷絶。周公反復叮寧成王,要處理好各項事務,關鍵在於得人。要效法禹湯的用人之道,那麽四海就公順從,文王、武王的光烈也秘將顯揚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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