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賈魯治河
| 事件經過:
順帝至正四年(1344)五、六月,黃河北决白茅提(今河南蘭考縣北至山東曹縣舊黃河堤)、金堤(今山東範縣至東阿縣南境),臨河郡邑頓成澤國。九年,脫脫復中書右丞相,力排衆議,采納賈魯建言,確定了“疏南河,塞北河;使復故道”的方案。十一年(1351)四月,以賈魯為工部尚書、總治河防使,領河南、北汴梁(今河南開封)、大名(今河北大名南)等十三路十五萬民工及廬州(今安徽合肥)等十八翼兩萬軍隊,開始大規模治河。賈魯的治河方法是疏塞並舉,先疏後塞。整個工程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疏瀎從黃陵岡到哈衹口的黃河故道和凹裏村到楊青村的減水河,工程總長二百八十裏五十四步。第二階段是堵塞黃河故道兩岸的缺口、豁口,修築堤埽,以使河復故道後不致出現决溢險情。第三階段,也是最後階段,采用船堤障水法,堵塞白茅堤决口,勒黃河回故道,即東去徐州,合淮河入海。工程從四月二十二日開工,七月完成疏鑿工程,八月二十九日放水入故道,九月舟楫通行,並開始堵口工程,十一月十一日,白茅堤合竜成功,總共花了一百九十天。工程之浩大,為古代治河史所罕見。工成之後,順帝命翰林學士歐陽玄作《河平碑》紀功,賈魯以功授集賢大學士、中書左丞,脫脫賜世襲答剌罕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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