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金史》、《宋史》成书
| 事件经过: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
成书过程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诏修宋史,然因体例、年号不一而未成。元惠宗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巖、欧阳玄等七人任总裁官,还有史官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等23人,脱脱於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辞职,中书右丞相阿鲁图继任,阿鲁图虽名为都总裁,但不谙汉字。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书,只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全书〈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艺文),约占全书三分之一,仅次於〈列传〉,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独一无二的,〈职官志〉详细地记述了宋朝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僚机构的组织情况,〈食货志〉、〈兵志〉亦编得好,叙述之详,为二十四史中所仅见。〈食货志〉十四卷,相当于《旧唐书·食货志》的七倍。
评价
《宋史》遵循的思想是程朱理学,有〈忠义传〉〈道学传〉,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等皆能入传,〈忠义传〉里的人物竟有二百七十八人之多,清代史学家钱大昕说:「《宋史》最推崇道学,而尤以朱元晦(朱熹)为宗。」《宋史》的修撰遵循「先儒性命之说」,「先理致而後文辞,崇道德而黜功利。书法以之而矜式,彝伦赖是以匡扶」。《宋史》否定王安石变法,将变法派吕惠卿、曾布、章惇等人列入〈奸臣传〉,史弥远却未列入奸臣传。名将王坚在《宋史》中无传。有关宋元战争中元军战争失利的记录,也多所删削。
由于《宋史》仓卒写定,检校难周,又出于众人之手,因此,它在文字修饰、史料剪裁、史事考订、全书体例等方面,不免舛谬抵牾,如一人两传,无传而说有传,一事常数见,有目而无文,事实记载详北宋而略南宋,详南宋前期而略後期,《循吏传》皆录北宋人,南宋更无一人,亦不收宋慈,《文苑传》共96人,仅11人为南宋人。使它在二十四史中又有繁芜杂乱之称。清代赵翼说:“宋代国史,国亡时皆入于元,元人修史时,大概只就宋旧本稍为排次。”《四库全书总目》即说过《宋史》“其大旨以表章道学为宗,余事不甚措意,故舛谬不能殚数。”1977年中华书局出版《宋史》标点校勘本。
影响
历代屡有重修宋史之议。明代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王洙完成《宋史质》100卷,嘉靖三十四年柯维祺编有《宋史新编》200卷,王惟俭有《宋史记》250卷。清代陈黄中编《宋史稿》219卷、陆心源编《宋史翼》40卷,朝鲜的李算也编了一部148卷的《宋史筌》。这些改订之作,虽然改进了《宋史》的某些缺点,但没有一部能够取代《宋史》。
乾隆末年,邵晋涵发愤重修《宋史》,钱大昕、章学诚曾参与制定体例,邵先撰《南都事略》,然後再修《宋史》,惜书未竟而卒。
《金史》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具体参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铁木尔塔识、张起岩、欧阳玄、王沂、杨宗瑞等,其中欧阳玄的贡献最为突出,他制订《金史》撰修的发凡举例,书中的论、赞、表、奏皆他属笔。从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开始编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书。全书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阿骨打称帝,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
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金史》编得好,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
学者们一般认为,《金史》在二十四史中虽谈不上是上乘之作,不能与《史记》、《汉书》、《三国志》等比美。但是,在元末所修三史中却是最好的一部。清代史学家赵翼评论说:“《金史》叙事最详略,文笔亦极老洁,迥出宋、元二史之上。”(《廿二史札记》卷2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说:“元人之于此书,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仓促成书者不一样,所以本书首尾完备、条例整齐、简约而无疏漏、周赡而不繁芜,在宋、辽、金三史之中,是最为完善的。”确实,与宋、辽二史相比,其优点是比较突出的。首先,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各《本纪》的末尾,设立了《世纪补》一篇,专门记述了几位未曾即位称帝,而被后代追认的几位皇帝的事
迹,这在体例处理方面十分得体,为后代修史者所继承;此外,《金史》在最末尾专立《金国语解》一篇,用汉语标出了表现在官称、人事、物象、姓氏等等之中的女真语称谓,是参照释读《金史》及研究女真语言文字的重要资料;《金史》还根据具体需要,创立了《交聘表》,以编年体表格的方式记述了金朝与邻国(如宋、西夏、高丽)的和战及来往关系,形式新颖,内容清晰。
其次,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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