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金史》、《宋史》成書

國度: 中國  

朝政: 元代

國君紀年: 元惠宗妥歡貼睦爾至正五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345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於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後主持修撰,《宋史》與《遼史》、《金史》同時修撰
  成書過程
  元初,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詔修宋史,然因體例、年號不一而未成。元惠宗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下令修遼、金、宋三史。鐵木兒塔識、賀惟一、張起巖、歐陽玄等七人任總裁官,還有史官斡玉倫徒、泰不華、於文傳、貢師道、餘闕、賈魯、危素等23人,脫脫於至正四年五月(1344年)辭職,中書右丞相阿魯圖繼任,阿魯圖雖名為都總裁,但不諳漢字。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成書,衹用了兩年半的時間。至正六年(1346年)在江浙行省予以刊刻。
  全書〈本紀〉四十七捲,〈志〉一百六十二捲,〈表〉三十二捲,〈列傳〉二百五十五捲,共四百九十六捲,是中國二十四史中最龐大的一部史書。《宋史》捲帙浩繁,共兩千多人的列傳,比《舊唐書》列傳多出一倍,《周三臣傳》將韓通、李筠、李重進同列,橫跨五代至宋初,彌補過去新舊五代史之不足。〈志〉共有十五志(天文、五行、律歷、地理、河渠、禮、樂、儀衛、輿服、選舉、職官、食貨、兵、刑、藝文),約占全書三分之一,僅次於〈列傳〉,份量在二十四史中也是獨一無二的,〈職官志〉詳細地記述了宋朝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僚機構的組織情況,〈食貨志〉、〈兵志〉亦編得好,敘述之詳,為二十四史中所僅見。〈食貨志〉十四捲,相當於《舊唐書·食貨志》的七倍。
  
  評價
  《宋史》遵循的思想是程朱理學,有〈忠義傳〉〈道學傳〉,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朱熹等皆能入傳,〈忠義傳〉裏的人物竟有二百七十八人之多,清代史學家錢大昕說:「《宋史》最推崇道學,而尤以朱元晦(朱熹)為宗。」《宋史》的修撰遵循「先儒性命之說」,「先理緻而後文辭,崇道德而黜功利。書法以之而矜式,彝倫賴是以匡扶」。《宋史》否定王安石變法,將變法派呂惠卿、曾布、章惇等人列入〈姦臣傳〉,史彌遠卻未列入姦臣傳。名將王堅在《宋史》中無傳。有關宋元戰爭中元軍戰爭失利的記錄,也多所刪削。
  由於《宋史》倉卒寫定,檢校難周,又出於衆人之手,因此,它在文字修飾、史料剪裁、史事考訂、全書體例等方面,不免舛謬抵牾,如一人兩傳,無傳而說有傳,一事常數見,有目而無文,事實記載詳北宋而略南宋,詳南宋前期而略後期,《循吏傳》皆錄北宋人,南宋更無一人,亦不收宋慈,《文苑傳》共96人,僅11人為南宋人。使它在二十四史中又有繁蕪雜亂之稱。清代趙翼說:“宋代國史,國亡時皆入於元,元人修史時,大概衹就宋舊本稍為排次。”《四庫全書總目》即說過《宋史》“其大旨以表章道學為宗,餘事不甚措意,故舛謬不能殫數。”1977年中華書局出版《宋史》標點校勘本。
  
  影響
  歷代屢有重修宋史之議。明代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王洙完成《宋史質》100捲,嘉靖三十四年柯維祺編有《宋史新編》200捲,王惟儉有《宋史記》250捲。清代陳黃中編《宋史稿》219捲、陸心源編《宋史翼》40捲,朝鮮的李算也編了一部148捲的《宋史筌》。這些改訂之作,雖然改進了《宋史》的某些缺點,但沒有一部能夠取代《宋史》。
  乾隆末年,邵晉涵發憤重修《宋史》,錢大昕、章學誠曾參與製定體例,邵先撰《南都事略》,然後再修《宋史》,惜書未竟而卒。
  
  《金史》撰成於元代,全書一百三十五捲,其中本紀十九捲,志三十九捲,表四捲,列傳七十三捲,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議修於元世祖中統二年(公元1261年),以後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別議論過修史的事,都因義例難定未付諸實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纔决定“各與正統”,《遼》、《金》、《宋》三史分別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後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元朝脫脫等主持編修的《金史》,是宋、遼、金三史中編撰得最好的一部,具體參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顔、趙時敏、費著、商企翁,鐵木爾塔識、張起岩、歐陽玄、王沂、楊宗瑞等,其中歐陽玄的貢獻最為突出,他製訂《金史》撰修的發凡舉例,書中的論、贊、表、奏皆他屬筆。從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開始編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書。全書共一百三十五捲,其中有本紀十九捲,志三十九捲,表四捲,列傳七十三捲。記載了上起金太祖收國元年(1115年)阿骨打稱帝,下至金哀宗天興三年(1234年)蒙古滅金,共一百二十年的歷史。
  歷代對《金史》的評價很高,認為它不僅超過了《宋史》、《遼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籌。《金史》編得好,是由於原有的底本比較好,及金朝註重史書的編纂工作。
  學者們一般認為,《金史》在二十四史中雖談不上是上乘之作,不能與《史記》、《漢書》、《三國志》等比美。但是,在元末所修三史中卻是最好的一部。清代史學家趙翼評論說:“《金史》敘事最詳略,文筆亦極老潔,迥出宋、元二史之上。”(《廿二史札記》27)《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說:“元人之於此書,經營已久,與宋、遼二史倉促成書者不一樣,所以本書首尾完備、條例整齊、簡約而無疏漏、周贍而不繁蕪,在宋、遼、金三史之中,是最為完善的。”確實,與宋、遼二史相比,其優點是比較突出的。首先,在編纂體例和內容方面,便有許多超越前史的獨特之處。如《金史》不但記載了金建國以後120年的歷史,而且為了專門敘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跡,回顧了女真族建國前的歷史,從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歷史的珍貴材料,備受今人重視;在各《本紀》的末尾,設立了《世紀補》一篇,專門記述了幾位未曾即位稱帝,而被後代追認的幾位皇帝的事
  跡,這在體例處理方面十分得體,為後代修史者所繼承;此外,《金史》在最末尾專立《金國語解》一篇,用漢語標出了表現在官稱、人事、物象、姓氏等等之中的女真語稱謂,是參照釋讀《金史》及研究女真語言文字的重要資料;《金史》還根據具體需要,創立了《交聘表》,以編年體表格的方式記述了金朝與鄰國(如宋、西夏、高麗)的和戰及來往關係,形式新穎,內容清晰。
  其次,在史料剪裁及記述方面,處理也比較得體。對重要歷史事件、人物一般記載比較詳細,從而反映出其歷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樣詳略失當、比例失調的現象。記述歷史事實也比較客觀審慎,因而,真實性是比較可靠的。特別是本書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將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較係統、全面地記載下來。如《禮志》、《樂志》、《輿服志》、《食貨志》、《選舉志》、《百官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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