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英宗詔頒《大元通志》於天下
| 事件經過:
自世祖廢金《泰和律》後,元政府曾多次試圖製定本朝新律,但均未成功。官府處理行政事務、斷决獄訟,以歷朝所頒聖旨條畫和政府舊例為標準。仁宗繼位之後,下令將自世祖以來所頒布的有關法令、文書分類整理,匯編成書,以便官吏隨時檢索。至仁宗去世時,此書初具規模,但未最後定稿。至治三年(1323)正月,英宗命繼續進行該書的編纂工作,令樞密副使完顔納丹、侍御史曹伯啓、也可紮魯忽赤不顔、集賢學士欽察、翰林直學士曹元用集中書平章政事張珪和議政元老率其屬衆共同審定,並作適當補充。二月,書成,題名曰《大元通製》,詔頒行天下。《大元通製》共八十八捲,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其中斷例七百一十七條、條格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詔赦九十四條、令類五百七十七條。現全書已散佚,僅存條格六百四十六條、二十二捲,書名題《通製條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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