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确定行省制
| 事件经过:
至元二十八年(1291)五月,忽必烈下令罢尚书省,右丞相以下皆改入中书省,其行尚书省改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制,即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上设行中书省(即行省)。行省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至于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作为中央特区,由中书省直辖。行省制的确立,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保证。这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有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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