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何荣祖编《至元新格》奏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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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八年 (1271)十一月,世祖下令禁行金“泰和律”,并着手草拟新的律令。十二月,监察御史魏初上奏,请将史天泽、姚枢等人修成的《大元新律》经过增删后,颁行天下,未果。在以后的整个世祖一朝,修订律令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忽必烈曾多次“令老臣通法律者,参酌古今,从新定制”,但都没有成功,只有在何荣祖奉命编纂《至元新格》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五月奏准颁行后,元朝才有了自己的第一部法典。《至元新格》以世祖朝所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将它们按一般法典所通行的格式、体裁重新撰写,并加以系统分类,编次成书。全书共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役、课程、仓库、造作、御盗、察狱十目;每目之下又分列十数条款。全书文字总共才数千言,内容涉及行政、民法、财政等方面,几乎没有涉及刑法,显得比较单薄,不全面,故仍未从根才上解决元代“法无定制”的问题。五月,世祖准其奏,下令颁行全国。此书现已佚失,内容散见于《通制条格》、《元典著》及《永乐大典》诸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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