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賽典赤治滇

國度: 中國  

朝政: 元代

國君紀年: 蒙古世祖忽必烈至元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1273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自忽必烈徵服大理後,蒙古在雲南實行軍政合一的統治方式。到忽必烈至元年間,雲南有蒙古宗王、都元帥等蒙古朝廷官員和原大理段民等地方勢力並存,事權不一,政局不穩,至元八年(1271)就曾發生雲南王忽哥赤被毒死事件。十年 (1273),忽必烈鑒於對雲南委任失宜,决定在雲南建行省,任命在漢地積纍了豐富統治經驗的回回人賽典赤·贍思丁為中書平章政事行雲南省事,改善闡 (今雲南昆明)為中慶路作為省治。次年,賽典赤到任後,首先協調了行省與王府的關係。規定王府可以對行省進行監督,但執行政令的權力歸於行省。又對行政機構加以調整。十二年(1275),設雲南宣慰司兼行都元帥府事,聽行省節制,從此政令一律出於行省。將原來按蒙古制度設立的十九個萬戶府改為三十七路、五府,下設州、縣,重新議定與其他行省一致的名稱。將地方官吏任命權收歸朝廷和行省。路以下官員盡量選任各族首領和土官,以籠絡地方上層。賽典赤還采取一係列措施發展生産、安定民生。如均賦稅、省徭役、興屯田,傳播內地種植粳稻、桑麻的先進經驗,發動對滇池水患的治理,設義倉賑濟災民,立養濟院撫恤孤貧等。又以降低商稅招攬商旅,准許雲南行使傳統貝幣以發展民族間的商品交換及經濟交往。在雲南開驛道、築驛道,便利了雲南與內地的聯繫。在大理和中慶路設儒學提舉,在善闡建孔廟,修講堂和學捨,置學田,選官員富民子弟入學,促進了雲南地區文化的發展。雲南的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也由大理移到善闡。至元十六年(1279),賽典赤卒於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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