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里甲制与保甲制在地方混杂并行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

事件类型: 热门

日期: 1644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里甲制与保甲制,是清统治者入关后对人民进行统治的基层组织。里甲制是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选丁多者十人为里长,其余百户分为十甲。它以户为主,目的是弄清一户负担的田粮丁银,以便征收赋役。保甲制是以十户一牌,十牌为一甲,十甲为一保,牌设牌头,甲设甲长,保设保正。它以人为主,目的在于维持地方治安秩序,防止人民反抗。但在顺治年间(包括康熙年间),里甲制与保甲制经常混杂并行,或合二为一,两者并无明显界限。其主要表现是:保甲制度中十家为单位的组织形式常常依靠里甲组织来安排,保甲组织参与里甲事务。顺治后期,清廷为了更好地发挥保甲制的作用,采取了一些措施使保甲依附于里甲的状况得以改变,保甲组织逐渐自成体系。甚至雍正时期,实行摊丁入地之后,保甲制才取代了里甲制。
   中国 关键词: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