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清廷在近畿設官莊
| 事件經過:
順治初年,清廷從京畿圈占的土地中,拿出一部分給皇室,於是出現了皇莊,也稱官莊。據史載,當時共設官莊一百三十二所。每莊給田三百晌(每晌合六畝),莊頭各給繩地(一繩為四十二畝)。官莊由內務府會計司管理,故又稱為內務府官莊。後來,又以近畿土地不足,“展邊開墾”,在盛京(今瀋陽)等寺設置八旗莊田。順治十八年(1661),清廷在盛京丈出地畝三十二萬九千餘頃,以其中的二十七萬六千餘頃為旗地。官莊按生産種類,又分為糧莊、豆稭莊、稻莊、菜園、瓜園、果園、蜜戶、葦戶、棉靛戶等等。各莊均有莊頭,役使數量不等的壯丁,生産出來的糧、草、菜蔬、傢禽等,供皇室衣食服用,或折成銀兩,交內務府會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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